一、背景依据
为有效做好我县重金属污染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处置和善后工作,及时有效地遏制、排除和控制重金属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造成的损害,保障群众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江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宜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铜鼓县涉铊重金属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保障铜鼓县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安全,有效应对涉铊重金属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及时控制和消除涉铊重金属污染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最大程度降低涉铊重金属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的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二)主要任务:
1.建立涉铊重金属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应急响应程序及其保障系统,提高环境预警响应能力;
2.保障涉铊重金属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经费的投入;
3.对涉铊重金属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编制、修订;
4.建立健全涉铊重金属污染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源风险防控系统和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体系,构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建立统一、高效的环境应急信息平台;
5.建立技术、物资(诊疗器械与药品)和人员保障系统,落实值班、报告、处理制度。
三、主要内容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件分级。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应急队伍。
(三)预警。包括预警分级、预警启动条件、预警发布、预警行动。
(四)信息报告。包括通报时限和程序、信息报告和通报内容。
(五)应急响应。包括响应分级、响应程序、响应措施、分级响应、应急响应终止。
(六)后期工作。包括后期防控、事件调查、损害评估、善后处置。
(七)应急保障。包括应急队伍保障、应急物资保障、经费保障、医疗保障、交通运输保障。
四、涉及范围
适用于铜鼓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涉铊重金属污染突发环境事件。
解读单位:铜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络人:聂亮 联系电话:0795-868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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