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决策公开>政策解读>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铜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铜鼓县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访问量:

关联稿件:

【背景依据】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实现农业绿色、生态、高效发展的重要支撑根据宜春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支持宜春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目标任务】

通过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的实施,我县稻油产业的机械化、标准化、规模化水平有所提升,服务组织有所发展,服务范围有所扩大,服务质量有所提高,服务市场有所完善,实现传统生产方式向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转变。

【主要内容】

1.服务对象。进一步突出服务小农户,服务小农户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高于60%积极组织推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发展服务规模经营。

2.补助环节。围绕水稻、油菜等主要农产品生产,主攻薄弱环节补短板。重点选择水稻机插秧(含育秧)、油菜精量直播、统防统治(机防)、烘干等环节作为托管项目任务补助环节。

3.服务主体遴选。项目补助对象为遴选合格的农业社会化项目服务主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方式,择优选择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能力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承接主体。参与遴选的服务主体应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名录库内,且具备《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7〕41号)规定的4个基本条件。

【执行标准】

1.《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7〕41号)

2.《宜春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支持宜春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农经字〔2024〕1号)


【关键词诠释】

1.水机插秧(含育秧)服务面积秧苗质量以《水稻机插秧工厂化育秧技术规程》要求为准;数量以播种秧盘数量、育秧成苗后大田试栽用秧量核实为准;机插秧服务质量以《水稻机插秧(机械化有序抛秧)操作技术规程》要求为准;机械化插秧(机械有序抛秧)作业服务面积以该服务主体该机具北斗监测终端提供的作业监测轨迹面积数据和乡镇生产托管项目登记表为准。

2.油菜精量直播服务面积:油菜精量直播服务质量以《油菜机械化生产技术指导意见》要求为准;油菜精量直播作业服务面积以该服务主体该机具提供的作业监测终端数据轨迹面积数据和乡镇生产托管项目登记表为准。

3.统防统治(机防)服务面积:统防统治(机防)服务质量以《农作物机防(含统防统治、代防代治、叶面喷施肥)技术规程》要求为准;同一田块一年内飞防次数限3次;统防统治作业服务面积以该服务主体该机具提供的作业监测终端数据轨迹面积数据和乡镇生产托管项目登记表为准。

4.烘干服务面积:烘干作业服务质量以《谷物机械化烘干技术规程》要求为准;作业服务量以烘干设备安装连接的专用电表,用电量(供电部门加盖公章的发票等单据为准)测算的烘干吨数为依据,结合村镇两级核实的服务组织烘干能力和种植户实际种植面积、产量等因素,以设备技术参数,当年收割时天气情况及烘干平均时长综合核定烘干补贴数量。


解读人:戴元格,联系电话:0795-7172422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