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依据】
铜鼓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自然资源政府公示价格体系”“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等决策部署的工作要求,是自然资源部门履行好“两统一”职责的重要环节。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公示地价制定更新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函〔2023〕100号)文件要求和有关政策等法规,铜鼓县启动了辖区内的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工作。
【目标任务】
健全政府公示地价体系,切实加强土地市场管理,保持基准地价的现势性,为土地资源合理配置提供价格决策依据,实现政府对土地市场从宏观到微观的调控。
【主要内容】
本次公布的公示范围为铜鼓县辖区园地林地草地,根据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统计,园地工作范围面积为936.31公顷,其中:果园198.79公顷,占园地总面积的21.23%,1级22.28元/m2,2级20.12元/m,3级18.09元/m;茶园283.59公顷,占园地总面积的30.29%,1级21.87元/m2,2级19.713元/m2,3级17.82元/m2;其他园地453.93公顷,占园地总面积的48.48%,1级19.98元/m2,2级17.96元/m2,3级15.93元/m2;林地定级范围面积为138128.91公顷,1级22.68元/m2,2级20.79元/m2,3级16.63元/m2其中:灌木林地101.57公顷,占林地总面积的0.07%;竹林地37750.58公顷,占林地总面积的27.33%;其他林地2955.44公顷,占林地总面积的2.14%;乔木林地97321.31公顷,占林地总面积的70.46%;草地工作范围面积为339.35公顷,1级9.59元/m2 ,2级8.37元/m2,3级7.43元/m2其中:其他草地339.35公顷,占草地总面积的100%。
【涉及范围】
本次铜鼓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工作向社会公布的标准宗地编码、位置、用途、面积、权利类型、规划条件、开发程度、设定使用年期、标定地价等信息。
【执行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20年1月1日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7月2日第三次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于2019年4月23日通过,2019年4月23日起施行];
5.《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
6.《国土资源部关于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174号);
7.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22年3月29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7号);
9.《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公示地价制定更新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函〔2023〕100号)
【关键词诠释】
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指以基准地价为基础确定的标准地块的一定使用年限的价格。是政府根据管理需要,评估的某一宗土地在正常市场条件下于某一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权价格。它是该类土地在该区域的标准指导价格之一。
解读人:丁健,联系电话:1900795861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