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决策公开>政策解读>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铜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鼓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访问量:

关联稿件:

3月10日,铜鼓县人民政府印发了《铜鼓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通过制定预案,提高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应对能力,积累对灾害的经验,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整体水平。

一、修订背景

《预案》修订主要基于以下背景:一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加强党对灾害救助工作的领导。二是与省、市修订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要求构建上下贯通、横向配套的预案体系,完善县级灾害救助工作机制和职责分工,铜鼓县据此推进预案修订工作。

二、预案总体框架

《预案》修订后共八个部分,其中:第一部分总则,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第三部分灾害救助准备,第四部分灾情信息报告和核查发布,第五部分县级应急响应,第六部分灾后救助,第七部分保障措施,第八部分附则

三、主要修订内容

次修订着重明确全县自然灾害救助及各方在工作中的职责定位,规范分级响应标准,明确信息报告流程和核查发布,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保障措施等具体要求。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总则。明确编制目的是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编制依据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预案等。适用范围为县级行政区域内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减少损失,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政府主导、社会动员”。

(二)组织指挥体系。明确县级、乡镇层面工作职责,如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指导全县灾害救助工作,其办公室负责沟通联络、灾情会商评估等工作。

(三)灾害救助准备。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组织相关部门提前做好物资、人员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四)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明确灾情信息报告责任,要求及时、准确、全面,遇死亡和失踪人员信息认定困难时,遵循“先报后核”原则,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信息比对机制。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原则。

(五)应急响应。一般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响应,明确每级响应启动条件、程序及响应措施,如一级响应由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主任批准,四级响应由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批准。

(六)灾后救助。包括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和冬春救助,明确了各项救助的对象和标准等。

(七)保障措施。涵盖资金、物资、通信和信息、装备和设施、人力资源、社会动员、宣传、培训和演练等方面,确保灾害救助工作顺利开展。

(八)附则。包含术语解释、责任与奖惩、预案管理、参照情形、预案实施时间等内容。

解读人:张敏联系方式:0795-8713338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