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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第一、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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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第一、二批省级财政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赣财乡振指[2022]9号)和《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赣财乡振指[2022]11号)文件精神,提前2023省级第一、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产业帮扶项目列2130505生产发展,50399、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科目;基础设施项目列“21305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50302、31005 基础设施建设”科目。

请你们严格按照《铜鼓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铜财[2022]8号《关于转发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铜开办字[2018]28号)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公告公示、项目档案、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强化资金监管,确保项目按计划如期完成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铜鼓县2023年省级第一、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02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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