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部门 |
主要职责 |
联系电话、负责人 |
办公地址、工作时间 |
1 |
人秘股 |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和重大活动、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牵头组织议案、提案办理工作;拟定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系统机构编制、组织人事、队伍建设、人事档案管理。 |
联系电话: 0795-7178507 负责人:张婷 |
铜鼓县文化艺术中心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30-12:00 |
2 |
财务股 |
负责单位预、决算编制工作和相关经费收支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本局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负责编制、汇总本局财务、统计报表及工资福利管理。 |
联系电话: 13767521880负责人:张英 |
铜鼓县文化艺术中心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30-12:00 |
3 |
产业发展与规划建设股 |
拟订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旅游产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的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负责统筹协调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编制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旅游景区开放开发工作;负责全县旅游度假区、国家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乡村旅游点等品牌创建工作。 |
联系电话: 0795-7178508 负责人:容婧 |
铜鼓县文化艺术中心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30-12:00 |
4 |
文化遗产与艺术股(博物馆、文物保护所) |
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全民的文物保护意识;负责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充实博物馆展品的内容,提高展品的内涵;对馆藏文物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文物安全;对全县范围内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普查、征集和保护;协助打击文物犯罪活动,防止文物非法流通,创造健康有序的文物保护环境。 |
联系电话: 13879551272负责人:马艳春 |
铜鼓县文化艺术中心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30-12:00 |
5 |
公共服务与宣传推广股 |
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县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工作;负责监督实施国家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标准;指导县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及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 |
联系电话: 18079503827负责人:石琪 |
铜鼓县文化艺术中心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30-12:00 |
6 |
市场监督管理股 |
指导、推进全县广播电视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并实施监督;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播覆盖体系建设;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输、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旅游行业服务质量的提升、监督管理和市场秩序,协调推进文明旅游;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 |
联系电话: 0795-7178512 负责人:刘曲波 |
铜鼓县文化艺术中心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30-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