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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来源:铜鼓县人民政府作者:发布日期:2025-09-23 09:48:00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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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职能目录

序号

机构职能

责任科室

法定依据

办公地址

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

1

负责党建、会务、档案、信访、组织人事、财务、审计、政务公开、督促督办及其他办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秘股

关于印发《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暂行)》的通知(铜编发〔2022〕15号)


铜鼓县行政综合

大楼2楼229室

法定工作日

8:30-12:00

14:30-18:00

联系电话:

0795-8722609

负责人:李瑾

2

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和监督全县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和能源消耗定额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节能改造、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垃圾分类、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公共节能管理股(对外称铜鼓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暂行)》的通知(铜编发〔2022〕15号)

铜鼓县行政综合

大楼2楼229室

法定工作日

8:30-12:00

14:30-18:00

联系电话:

0795-8722609

负责人:樊学军

3

办公用房管理股(物业管理股)。负责县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配置规划、权属、调剂;指导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县级行政综合大楼及管理的其他办公区物业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指导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要求履行职责;负责县级行政综合大楼及管理的其他办公区所有房屋、设备设施的运转、维护、保养、维修、更新改造等;编制房屋、设备设施大中修计划;负责县级领导干部周转住房的筹集调配、生活服务、餐饮服务、动力保障、设施维修、绿化保洁和配套功能管理等服务保障和综合协调工作。

物业管理股(办公用房管理股)

关于印发《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暂行)》的通知(铜编发〔2022〕15号)

铜鼓县行政综合

大楼2楼233室

法定工作日

8:30-12:00

14:30-18:00

联系电话:无

负责人:孔火生

4

负责公务用车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和统一采购配备管理;编制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统一组织实施公务用车集中采购;统计汇总本级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或者公示相关情况,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建设和管理县公务用车平台,推进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实现统筹调度和高效使用;负责更新公务用车的规范处置和车辆编制调整。

公务用车管理股(对外称铜鼓县调研接待用车服务中心)

关于印发《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暂行)》的通知(铜编发〔2022〕15号)

铜鼓县行政综合

大楼2楼232室

法定工作日

8:30-12:00

14:30-18:00

联系电话:

0795-8722606

负责人:叶慧

5

负责接待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副省(部)级以上领导;负责接待省几套班子副省级以上领导、省委省政府工作部门主要领导、市四套班子副厅级以上干部(含巡视员及离退休老干部);负责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纪委监委检查组、调研组、视察组和考察组的接待安排工作;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监委检查组、调研组、视察组和考察组的接待安排工作;负责国内外知名人士、正高以上专家、学者、主流媒体记者以及在铜鼓工作过的处级以上老干部来铜的接待安排工作;负责接待县委、县政府的其他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对县本级公务接待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县行政综合大楼机关食堂的日常管理;负责县行政综合大楼机关食堂资产管理;负责县级行政综合大楼“一卡通”充值服务。

接待中心

关于印发《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暂行)》的通知(铜编发〔2022〕15号)

铜鼓县行政综合

大楼2楼228室

法定工作日

8:30-12:00

14:30-18:00

联系电话:

负责人: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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