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部门 |
主要职责 |
依据 |
联系电话、负责人 |
办公地址、工作时间 |
1 |
秘书股 |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政务工作;承担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培训、财务、资产管理、机关后勤、离退休干部管理、保密保卫、法制宣传等工作;规范性文件制定,报备工作;案卷评查和执法报备工作;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与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直接相关的公共服务等事项的咨询、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
铜鼓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定”方案(铜办字〔2019〕53 号) |
联系电话: 0795-8722804 负责人:钟双华 |
铜鼓县行政大楼636室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30-12:00 |
2 |
固定资产投资股(社会发展和产业协调股) |
研究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总量和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编制全县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范、年度计划;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稳;监测和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安排国家、省、市、县级财政性资金的建设项目及交通建设年度计划和重大交通投资项目;负责城镇建设项目和交通运输项目的审批;协调交通运输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审查、批准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核定工程概算及重大设计变更,控制建设项目投资规模;监督管理重大项目设计方案的评审;监督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及竣工验收;协调管理全县一般性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 综合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全县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政策;协调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新闻出版、妇女儿童等发展政策;协调全县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负责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安排社会事业投资项目和专项资金;综合分析全县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协调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的政策。 统筹工业、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全县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分析全县利用外资、国外贷款及境外投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的战略、规划、目标和政策;组织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及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按权限负责国家、省、市工业、节能、高技术产业等项目审核、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查、核准、备案工业、节能、高技术产业和外商投资项目等项目。 |
铜鼓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定”方案(铜办字〔2019〕53 号) |
联系电话: 0795-8722806 负责人:樊阳 |
铜鼓县行政大楼642室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30-12:00 |
3 |
国民经济综合和体改股(农村和地区经济股) |
1.组织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结构调整等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和区域规划;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提出年度经济发展、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措施;对经济运行进行预测、监测和分析;负责向县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汇报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相关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县级储备物资收储、动用计划;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
铜鼓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定”方案(铜办字〔2019〕53 号) |
联系电话: 0795-8722804 负责人:游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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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行政大楼636室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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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究提出全县农村和地区经济发展战略和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地区经济协作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国土开发等发展规划、计划,参与编制土地、水资源节约和利用规划,编制老区和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查、核准农业、林业、水利、水电、气象等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安排和管理以工代赈资金,组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监测分析全县市场状况,负责全县重要商品问题平衡和调节,组织拟定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协调国家、省和市粮食、棉花等储备的相关业务,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 |
铜鼓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定”方案(铜办字〔2019〕53 号) |
联系电话: 0795-8722806 负责人:帅薇 |
铜鼓县行政大楼642室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3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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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价格调控和收费管理股(粮食行业管理股) |
分析和预测市场价格运行情况,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拟定全县年度价格工作要点;负责全县价格法规宣传工作;制定和调整权限范围内的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处理和协调市场价格主体的价格争议;依照管理权限合理调整价格;协调部门、行业之间的价格关系;认真开展工农产品成本调查,完善调查制度,对成本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分析、预测;做好价格监测工作;负责抓好水资源费、排污费、垃圾处理费等征收标准政策调定的落实;负责全县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制定、调查、听证工作;负责收费单位档案管理和全县收费统计报表分析上报工作。 负责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和总量平衡建议,拟订粮食流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县级储备物资收储、动用计划;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和仓储设施管理,负责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粮食流通安全的监管;组织实施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日常管理和应急有关工作;拟定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 |
铜鼓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定”方案(铜办字〔2019〕53 号) |
联系电话: 0795-8722378 负责人:何剑 |
铜鼓县行政大楼645室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30-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