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部门 |
主要职责 |
依据 |
联系电话、负责人 |
办公地址、办公时间 |
|
1 |
人事秘书股 |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安全、保密、督查、信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指导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
中共铜鼓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林业局内设机构的批复(铜编办发〔2021〕15号) |
联系电话:0795-8722707 |
办公地址:铜鼓县行政服务综合大楼1147室 8:30-12:00 |
|
2 |
造林绿化股 |
承担森林、湿地、草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起草全县国土绿化有关政策;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实施重点生态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全县油茶的种植、培育;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査、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森林苗圃的建设;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地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全县林业和草地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承担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
中共铜鼓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林业局内设机构的批复(铜编办发〔2021〕15号) |
联系电话:0795-8722890 |
办公地址:铜鼓县行政服务综合大楼1138室 |
|
3 |
森林资源管理股 |
1.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开展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指导、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拟订全县林业产业建设、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拟定全县林业产业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对森林、湿地、草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负责全县林业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林业企事业单位的森林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基层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承担县林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
中共铜鼓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林业局内设机构的批复(铜编办发〔2021〕15号) |
联系电话:0795-8722659 |
办公地址:铜鼓县行政服务综合大楼1130室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8:30-12:00 14:30-18:00 |
|
4 |
计划财务股 |
拟订林业和草地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项目投资、部门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承担全县投资项目审查报批工作;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计信息和内部审计工作;编制、组织实施部门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 |
中共铜鼓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林业局内设机构的批复(铜编办发〔2021〕15号) |
联系电话:0795-7172041 |
办公地址:铜鼓县行政服务综合大楼1149室 |
|
5 |
灾害防治股 |
承担林业和草地灾害综合防治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査等防火工作;编制林业和草地有害生物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林业和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 |
中共铜鼓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林业局内设机构的批复(铜编办发〔2021〕15号) |
联系电话:0795-7172119 |
办公地址:铜鼓县行政服务综合大楼1123室 |
赣公网安备:360926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