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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水利局

来源:铜鼓县人民政府作者:发布日期:2022-06-17 09:22:13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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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依据 联系电话
负责人
办公地址
工作时间
1 人秘股(计财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党的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组织编制全县水利战略规划、主要综合规划、归口管理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实施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拟订全县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编制县级水利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基金、信贷的建议。 铜鼓县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联系电话

0795-8722503 

负责人:邬炜

铜鼓县行政大楼1225室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

2 综合股(水政水保股、河湖长制工作股) 研究拟订水利工作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县水行政部门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乡镇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监督管理全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指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查和活动管理有关工作。
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点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防汛抗旱等水利应急管理和水利反恐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承办县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县级河湖长开展督导、检查;协调解决县级河湖长交办的工作;对下级河湖长制相关工作进行督察、督办;督促县级责任单位履行河湖长制部门工作职责,调度检查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指导下级河湖长制考核评估工作;协调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利口有关工作;负责水利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有关工作;承担水资源能力预警工作,指导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实施流域区域取水总量控制及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组织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
指导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及全县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工作,研究提出全县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的方针政策;指导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与管理,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小水电改造、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水利建设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验收工作;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归口管理水利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度、造价管理,承担水利建设质量考核工作;负责水利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利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全县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指导全县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市场行为监管和全县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权限内市场主体和人员的资质申请材料审核;指导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工作;组织指导水库运行调度规程编制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闸工程安全鉴定和堤防工程安全评价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安全监测及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全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对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应用工作,组织全县水土流失调查、动态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县级权限内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并监督实施和组织验收;指导协调全县水土保持宣传、技术推广和技术培训工作,管理水土保持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铜鼓县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联系电话

0795-8722585 

负责人:胡玉江

铜鼓县行政大楼1211室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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