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鼓县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

发布时间: 2024-02-07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编制了《铜鼓县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单位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铜鼓县人民政府网(www.tonggu.gov.cn)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8类:

1、概况信息。包括本单位总体情况介绍,机构职能,领导信息。

2、法规文件。包括本单位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本单位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开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5、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6、财经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政府设置的专项资金管理情况;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招商引资情况。

7、行政执法。包括本单位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8、公共服务。政府有关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具体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宜春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宜春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单位主要办公场所进行查阅,查阅地点:铜鼓县气象局;开放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795—7179687。

(二)公开渠道

1.铜鼓县人民政府-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www.tonggu.gov.cn/tgxrmzf/qxj/bmxxgk.shtml);

2.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政务信息。

同时,公众可以到气象局主要办公场所进行查阅。

查阅地点:铜鼓县气象局,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铜鼓县永宁镇定江东路386-8号;

开放时间: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95-7179687。

(三)公开时限

本单位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单位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单位主要办公场所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铜鼓县气象局办公室;办公地址:铜鼓县定江东路386-8号;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邮政编码:336200;联系电话:0795-7179687。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铜鼓县气象局依申请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下载电子版。为提高办事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内容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联系方式、通信地址;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受理机关名称。

申请人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同时上传或提供身份证明。

3.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从铜鼓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下载打印,申请表复印有效。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信函申请。通过信函提出申请,应填写《申请表》。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收信人名称请注明铜鼓县气象局办公室,通信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铜鼓县定江东路386-8号;邮政编码:336200。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县气象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通过当面提交的,应提前电话联系确认。

3)网页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4.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5.申请收费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一种标准,不按照两种标准重复计算)。

1.按件计收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类型。申请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含多项内容的,行政机关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以合理的最小单位拆分计算件数。收费标准为:a.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b.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c.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2.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关政府信息已经主动对外公开,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途径等的,不适用按量计收。按量计收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收费标准为:A.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B.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C.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D.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三)答复时限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

三、不予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三)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四)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铜鼓县气象局依申请公开表.docx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png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