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鼓县乡村振兴局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

发布时间: 2024-02-21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编制了《县乡村振兴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铜鼓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tonggu.gov.cn以及依法指定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9类:

 1、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2、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脱贫攻坚工作规划。

 4、重大乡村振兴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5、乡村振兴政策以及实施情况

 6、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8、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该主动公开的其它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以及依法指定的其他场所公开等形式。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线下场所查阅:县乡村振兴办公室综合股;办公地址:铜鼓县行政综合大楼203室;联系电话:0795-8711813;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主要办公场所查阅。

属于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1011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公示如下:

受理机构:县乡村振兴办公室综合股

办公地址:铜鼓县行政综合大楼203室

联系电话:0795-8711813

传真号码:0795-8711813

邮政编码:336200

电子邮箱:tgxfphymb@163.com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填写《县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机关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口头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当场提出申请,由本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完备,可以当场受理的,当场受理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对于要件不完备的,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延长20个工作日。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3.申请收费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一种标准,不按照两种标准重复计算)。

1.按件计收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类型。申请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含多项内容的,行政机关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以合理的最小单位拆分计算件数。收费标准为:a.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b.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c.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2.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关政府信息已经主动对外公开,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途径等的,不适用按量计收。按量计收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收费标准为:A.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B.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C.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D.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附件:1.铜鼓县乡村振兴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png

附件1

附件2:

办公地址:铜鼓县行政综合大楼203室

联系电话:0795-8711813

办公地址:铜鼓县行政综合大楼203室

联系电话:0795-8711813

传真号码:0795-8711813

邮政编码:336200

电子邮箱:tgxfphymb@163.com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铜鼓县行政综合大楼203室

联系电话:0795-8711813

传真号码:0795-8711813

邮政编码:336200

电子邮箱:tgxfphymb@163.com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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