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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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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特编制铜鼓县司法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一、主要概况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政府办信息中心的业务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以打造开放型政府为动力,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抓手,以满足公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需求为导向,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目录,深化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领导不断加强。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2.载体建设不断夯实。一是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成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平台;二是利用“铜鼓司法”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三是在进行法制宣传活动中以公开资料的方式公开;四是在各司法所设立公开栏公开。落实专人定期发布和更新信息,重点公开了工作动态等群众普遍关心、社会普遍关注内容,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明确工作内容和任务,保障工作经费。依据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在信息公开工作投入足额工作经费,保证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4.政府信息公开初见成效。在县政府的指导下,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全局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局政务信息网站能做到公开信息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质量能做到做到全面和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止2017年12月30日,我局2017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有:规范性文件、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知公告等。公开的主要内容是:涉及司法行政管理的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信息。

  3.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形式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及“铜鼓司法”微信公众号公开。

  4.我局有开展司法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及其政策解读;

  5.对于社会关切的有关情况,未涉密部分均予以回应。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条例》施行以来,我局按照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通过我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邮箱”和电话等方式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目前我局尚未收到公民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2.“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机密性文件,上行文等内容,根据《保密法》相关规定机密性文件不予公开,上行文等内容不是面向公众群体,因此不予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本局虽然在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司法行政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文类信息还有待规范,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为此,今后工作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根据要求,探索创新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公开的方式和内容。二是继续推进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目录编制工作。根据县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政府信息目录备案管理办法,做好本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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