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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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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铜鼓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ongg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水利局联系(地址:铜鼓县行政综合大楼1225室,邮编:336200,电话:0795-8722503)

一、总体情况

为深入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我局始终把以水利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政务公开作为依法执政的重要内容和有效手段,以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基础,同时结合新媒体,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较好地完成了政务公开目录的定期更新任务,全面提升水利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标准。进一步修订完善了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水利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以及政务办相关工作提示内容、结对找错和整改工作、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其他日常交办工作事项,积极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开展了政府活动日活动。组织开展了践行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加强公众节水宣传主题的政府系统“固定开放”活动。邀请群众代表到葛藤坳水库进行实地参观让群众代表“零距离”地感受水利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条。2023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主要包括:决策公开20条,管理服务公开37条,执行结果公开9条;重点领域公开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我局收到依法申请公开信息。全年全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明确部分分工协作,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3年,坚持落实“三校三审”工作制度,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信息平台维护,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开展个人隐私信息排查,切实提高公开实效。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管理,根据领导分工调整,及时更新调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一名办公室人员为政务公开专职人员,全面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为扎实高效准确开展工作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二是严格督查考核,严格对照下发考评细则,落实专人维护整改。三是落实责任追究结果机制,2023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根据上级统一安排,长期开展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排查工作,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四是积极采用社会评议。充分利用政府第三方社会评议机构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的考核结果,加强网站整改,完善政务公开体系和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7.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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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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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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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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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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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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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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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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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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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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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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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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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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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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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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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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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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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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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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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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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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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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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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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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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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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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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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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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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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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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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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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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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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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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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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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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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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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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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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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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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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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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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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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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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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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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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对水利相关政策的解读还不够到位、政策图解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水利领域业务信息发布较少、公开不全面等。

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积极宣传水利行业的新政策、新举措、新成绩。同时,加强网上政务信息的采集和公开,最大限度的挖掘政务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及时公开和更新政府信息,拓展与公众互动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铜鼓县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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