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23年>县政府部门

铜鼓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访问量:

关联稿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铜鼓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onggu.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财政局在铜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财政版块共公开信息100条。主要进行了财政预决算公开,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县级专项资金安排情况进行了公开,对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决算管理办法等重要财政政策进行了解读。

(一)主动公开。严格按照铜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有关管理要求,做好财政版块各栏目的动态更新,加强内容保障。

(二)落实保密审查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严格保密审查程序和办法,在公文处理环节、明确公开类型,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在公开环节对形式内容进行再审查,全年未发生失泄密事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要求,对涉及个人隐私、错敏词、赌博暗链、无效的信息进行清理按照“谁公开、谁审核”制度执行。持续推进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建设,确保信息专人管理、发布及时。

(四)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在工作中及时收集更新信息,确保平台信息发布时效性,按照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平台栏目优化要求,持续优化和完善栏目设置,丰富更新内容。

(五)监督保障。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人秘股统筹负责,各股室配合,明确一名专职人员,专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个人履职尽责考核内容,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和惩处,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2023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群众需求,还存在着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还不够;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三是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

 2024年,我局将从以下方面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政务公开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补齐工作短板,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提高政务公开时效性。根据公开事项的不同类别,严格按照政信息公开目录规范要求,后台预警,切实提高政信息公开时效性。三是提高政务公开规范性。按照政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对我局政信息进行深入梳理和分类,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完整、规范,不断推进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四是提高政策解读形式。我局将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提高我局政策解读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单位2023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