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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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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http://www.tonggu.gov.cn/下载。如有疑问,请与铜鼓县司法局人秘股联系。(地址:铜鼓县定江西路358号行政综合大楼830室,邮编:336299,电话:0795-872246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我局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重点,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以门户网站为主要公开平台,持续做好各类信息更新发布,不断提升统计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做好统计服务及时把我局工作动态、工作制度、统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公开截至202412月31日,共公布各类信息43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4我局未收到过相关申请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强化信息发布审核严格执行《铜鼓县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对涉及个人隐私、错敏词、赌博暗链、无效的信息进行清理。严格按照规定填写《政府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确保信息的严肃性、权威性、实效性和可追溯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做好网站日常更新维护工作,并按要求做好网站管理,确保网站正常运行。做到栏目更新不超时,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公开方式统一规范。

(五)监督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办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加强对政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机制和平台安全风险防范机制,全面落实监督保障责任。在责任追究方面,2024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8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的同时,也存在信息解读的深度广度精度仍需提升等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质量还需要增强,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甄选细化二是对政策解读工作解读力度有待加强,解读方式较为单一。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要求增强信息公开、开展信息公开、主动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二是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和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充分运用多种公开形式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增强政策解读的时效性和直观性,提升政策解读的吸引力和专业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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