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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农业农村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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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http://www.tonggu.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12月31日,农业农村水利局主动公开政策文件、政策解读、重点领域等各类信息302条(其中包括更新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策文件5条、规划计划5条、意见征集3条、其他有关文件16条、部门介绍1条、机构职能1条、人事信息41条、政策解读4条、领导活动讲话3条,领导简历与分工1条、财政预决算8条、专项经费8条、权责清单2条、行政许可14条、行政处罚10条、工作报告6条、建议提案办理10条、重点工作分解及进展7条、农产品信息32条、回应关切53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74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截至202412月底,农业农村水利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公开内容要全面覆盖重点领域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和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各个环节,主要包括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建设项目等决策信息;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服务指南、服务标准、保障措施等服务信息;上级及本单位的有关部署落实情况、主要成效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按照要求调整、更新相关内容,定期排查已公开信息,补差补缺,对出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并按时报送整改结果,确保网站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五)监督保障

一是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目标考核指标体系,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具体化,努力做到规范到位、指导到位、落实到位,着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对直接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三是积极发挥社会评议作用,畅通群众来信、来访、来电诉求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一年以来,未发生政务公开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3.6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对政务公开的理解不到位,更新频率不高、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常态化意识等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干部员工思想认识,加强对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积极参加业务培训,确保政务公开的规范性。二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用,向公众做好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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