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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铜鼓县税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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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上级有关要求,由铜鼓县税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对此报告如有需要咨询的问题,请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铜鼓县城南东路269号,联系电话: 0795-8692995,邮编:3362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今年以来,铜鼓县税务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税务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将担当实干、强基固本、创优争先的工作思路贯穿始终,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我局始终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等工作任务开展政务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从而不断提升税务部门税收治理能力和执法能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发挥税务网站主阵地作用,配合市局和县政府办及时发布更新公开指南、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主动公开主要职责、领导简介、联系方式等全局概况信息。利用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行政许可数量22条,公开行政处罚66条,公开非正常户62条,欠税公告公示51户,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3314条。

因未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因此未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开;未处理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无行政事业性收费,因此无以上三项内容的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范》的要求,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查,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准确、完整,避免引发争议。截止2024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修订和完善主动公开及政府信息管理相关制度,明确信息归档、分类、安全及公开等流程,严格遵循“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原则,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以确保政府信息管理的规范化、高效化和透明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优化、维护和管理政府网站及平台建设,配合县政府办工作要求设置政务公开专栏,方便群众查询。利用社交媒体、移动应用等新媒体渠道,拓展信息公开途径,更好的地向社会公众传递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修订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流程、责任主体等,确保工作有章可循。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宣传和培训,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列入部门及个人绩效考核。2024年全年未发生因政务公开职责履行不到位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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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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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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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能够严格落实各项标准和要求进行,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公开栏目更新维护不够及时,信息公开频率较低;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三是宣传力度不够。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一步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提高领导小组成员对政务公开的工作能力,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指导。二是加强利用社交媒体、移动应用等新媒体渠道,拓展信息公开途径,更便利群众查询相关信息强化政务工作人员的公开和宣传意识,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信息安全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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