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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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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铜鼓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onggu.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 年,县财政局通过铜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财政版块,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年累计公开信息达 158 条。

公开内容涵盖多个重要领域。在常规财政信息方面,进行了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开,确保公众对财政基础信息的知情权。同时,详细公示了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与县级专项资金的安排情况,增强资金使用透明度。此外,对于财政直达资金、政府债务以及财政收支等关键信息,也进行了全面公示。

(一)主动公开格遵循铜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要求,积极做好财政版块各栏目的动态更新工作,全力加强内容保障,确保财政信息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公开。2024 年,县财政局通过铜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财政版块,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年累计公开信息达 158 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4件,其中网上申请4件,书面申请0件,已办结4件,办结率100%。全部按照规定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

政府信息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程序与办法。在公文处理环节,明确将政府信息划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同时,在公开环节对信息的形式与内容再次审查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平台建设,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持续深化政府财政相关门户网站的集约化建设,严格落实信息公开 “三审三校” 制度。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明确财政信息公开审核规则与责任落实机制。始终秉持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主动、及时、定期公开财政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提升信息更新频率。

)监督保障为推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细化分工。由分管领导牵头,全面负责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专人专项负责此项工作。在工作过程中,严格依据相关要求与既定流程执行,同时高度重视社会评议,拓展交流互动渠道,回应群众期盼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方面结果良好。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实施严格的考核问责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024 年,我局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出现因不履行信息公开义务而引发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5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我局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部分有待改进之处:一是依法主动公开的意识尚需强化;二是政策文件公开的全面性不足,对政策的解读深度与广度有待提升;三是信息公开的类型与内容覆盖不够周全,对于公众关注的财政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度与回应度有待加强。

展望后续工作,我局将持续全力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一是规范优化主动公开工作:严格遵循相关政策文件所明确的主动公开范畴与事项,进一步拓展并深化财政信息公开的内容及范围,致力于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与水平。二是及时落实政策及解读公开:充分借助财政部门官网、线下宣传等渠道,广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推动领导干部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参与政策解读,不断丰富解读形式,助力公众精准领会政策内涵。三是加大公开力度与创新解读方式:针对群众关心的民生财政政策,运用多样化的解读手段,如采用图表、视频等生动直观、群众易于接受的形式,进行通俗易懂、活泼有趣的政策解读,切实提升政策解读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单位2024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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