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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工信科技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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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http://www.tonggu.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我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工作要求,积极收集、准确分类、规范填报、及时发布,把政策文件、意见征集与反馈、政协提案、发展规划、科技管理与服务、权责清单、重点领域信息等及时进行公开,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2024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8条,其中: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各5条、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政协提案4条、科技管理和服务14条,执行和结果公开26条,重点领域信息12条,年度报告1条。本年度未产生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本单位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网上申请已办结1件,办结率100%。全部按照规定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群众满意度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优化工作机制。以《铜鼓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为契机制定下发了《铜鼓县工信科技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机制,明确了分工、夯实了责任,确保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二是强化源头管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完善信息内容采、编、审、核、发、转、检等工作流程,加强信息内容审核把关力度,确保了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及时性和严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积极主动配合县委、县政府做好县集约化平台各栏目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政务网站和内容管理,层层压实监管运维、审核把关工作责任,定期对信息发布、内容管理、安全防护、日常监管,及时发现问题与不足,确保网站建设和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监督保障

一是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优化完善政务公开考核指标内容,积极开展考核工作,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二是坚持系统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各类问题,形成分工明确、统筹协作、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使局机关干部职工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跟上新形势发展需求,掌握最新的信息公开知识和要求;四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坚持“谁牵头起草、谁负责解读”,带动政策解读工作水平整体提升,推进政策解读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多样化。五是持续发挥社会评议作用,2024年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依法监督,积极听取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意见,承办建议提案办理4件。一年以来,未发生政务公开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取得实效不够明显;二是宣传和引导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不足,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注重政务工作取得实效。增加事关企业切身利益的相关政策举措信息:包括融资优惠、工作进展、重大项目落地、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等惠企措施,努力做到政务工作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二加强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让广大群众、企业积极参与,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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