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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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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我局编制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现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铜鼓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5-8713383。

一、总体情况

铜鼓县公安局围绕铜鼓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充分依托“平安铜鼓”微博、“铜鼓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始终做到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做好审核工作,提高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度,保障了公众知情权。2020年,我局在铜鼓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发布政务动态信息112条;按期发布了《铜鼓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分别于6月和8月向社会公布了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及森林分局年度部门预算和部门决算情况及“三公”经费情况6条;主动向社会公开警务工作动态、各类预警信息、典型案例信息、便民服务信息等,多角度展示公安工作,多方面提升群众服务,多维度提高群众防范意识,扩大人民群众了解公安工作窗口,增强人民群众识别犯罪、预防犯罪的能力。

2020年,我局通过开展“千警联千企”、“百万警进千万家”、626禁毒宣传等活动,依托“坚持政治建警 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暨“警风建设年”、“优环境、促发展”大讨论等系列活动,向群众全方位展示警务工作,广泛征求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了警民联系,增进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信任。同时,在公安窗口加强便民服务政策宣传,积极推行“非接触式”工作模式,政务服务、疫情防控“两不误”。进驻县政府行政服务大厅公安窗口引导办事群众利用“赣服通3.0”、“江西公安为民网上办事系统”等网上平台,进行业务“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实现“零接触”;推行“合理延期”预约服务,积极推行“365预约、5+2办证”服务模式,方便群众节假日办证,实现“立等可取”;推行“帮代办”服务和“容缺受理”承诺制业务办理,针对缺少非关键性材料的审批件,办事群众只需通过传真、快递、微信公众号或其他网上传递等方式补齐材料即可完成审批。今年共接待前来咨询和办证的群众1500余人,网上办件量共计463件,便民预约延时服务64人次,上门送证42件,帮代办32件。

同时,我局通过各类媒体加强信息公开共发布信息数622条。一是政务微信、微博公开。发布微博49条,微信195组290条,累计阅读次数1050568次,累计阅读人数779500人,被江西公安、宜春公安、宜春政法采用共47篇。二是警务资讯访问服务中心平台公开。2020年,警务回访中心累计回访群众6952人,其中,开展了电话再次回访的共34个,经单位负责人带领办案民警上门走访后,均表示满意。三是电视公开。通过铜鼓电视台及时发布特巡警招聘信息、道路情况、扫黑除恶线索征集公告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0104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明确信息公开工作报送、审核、发布范围及工作要求的同时,严格落实审核把关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及时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有进步,能够做到及时准确公开,但是偶尔有时候等到临近期限才进行公开;二是从事信息公开人员对信息公开政策理解、业务能力还需要再提高,一方面由于身兼数职,日常工作多,事务杂,另一方面是专门业务培训少。

2021年,我局将根据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做好信息定期发布,做好栏目维护,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同时,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为民服务内容,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在办理2020年度信息公开申请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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