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20年>县政府部门

铜鼓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访问量:

关联稿件: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府办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逐步完善各项制度的基础上,编制本年度信息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地址:铜鼓县行政综合大楼二楼,邮编:336200,电话:0795-8722609,邮箱:2403702078@QQ.com

2020年,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严格按照省、市、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成效。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

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能的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在具体工作中,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相关责任人和局属各股室逐级负责,形成了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强业务学习,利用集体学习、参加县信息化办培训等时机,组织机关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传达上级部门的部署要求,提高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任务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保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完善信息主动发布机制。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和“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厘清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流程和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2、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事项初审,提出处理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核,重大、敏感事项的公开、公开的范围和程度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同意后予以公开。

3、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充分发挥内部监督、层级监督的作用,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逐条、逐项进行严格审查,确定信息是否对外公开。对已经发布的政府信息,特别是对通过网站对外发布的信息,安排专人定期进行清理检查,如发现有涉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信息,依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认真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三)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我局深入理顺责任主体和领导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运行。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坚持能予以公开的都予以公开,让广大群众进行监督。2020年共公开政务动态40条,规范性文件3条,财政预决算4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政策解读1条,人事信息1条,概况信息1条,发展规划1条,信息共计52条。

2、加强信息解读工作。我局目前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由于简单易懂,无需进行信息解读工作。

3、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工作,有专人负责查看网站信息,截止到目前我局政务公开网站未收到群众诉求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机关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经结束,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总结之前还存在着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公开不够及时等问题,为此,下一阶段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认真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政务公开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打好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专业人员学习培训,增加投稿数量,加大投稿力度,确保政务信息更新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在办理2020年度信息公开申请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