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2修订)第五十条规定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 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铜鼓县人民政府网站(www.tonggu.gov.cn/)可下载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鼓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铜鼓县定江东路659号304室;邮编:336200;电话:0795-8713338;传真:0795-8713309
一、 总体情况
我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应急管理政务管理与服务,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效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明确责任分工,依法履行公开义务
明确局办公室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监督检查,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抓好此项工作;其他股室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各股室、业务分管领导审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批发布,办公室公开,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的工作规程,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渠道畅通、安全有序,实现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保证了“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使应急管理信息工作规范化、长效化。
(二)加大督查力度,推进公开工作标准化
一是定期登录平台梳理排查公开栏目的频率 ,确保栏目公开的时效性;
二是不定期抽查发布信息的质量,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
三是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时常督查、督促信息公开工作进度和效率, 有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三)丰富形式,拓宽公开工作畅通渠道
一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应急管理政策、动态信息;
二是编纂并向《中国应急管理报》、《宜春日报》、省市应急管理公众号(网站)、县融媒体等报送我县应急管理新闻素材;
三是与县融媒体签订协议,及时发布、宣传我县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救灾、综合应急救援等惠民政策、动态;
四是以安全生产月、5.12防震减灾宣传日等为契机向企业及群众宣传关于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紧急避险和救援疏散等公共安全知识,展示各类抢险救援方式,发放宣传手册,提高群众对突发事件的避险意识、应急能力和自救能力 ;
五是通过举办安全生产大讲堂,强化企业员工的应急救援和自救能力,确保生产安全。
六是发动全体应急管理干部职工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应急管理政策、动态,扩大公众知晓率。
(四)及时规范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1)全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16条,其中,工作动态类57条,规范性文件类29条,财经信息类4条,发展规划1条,概况信息1条,人事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公开指南1条,政策解读1条,专题信息19条。
(2)及时回应并处理好群众关切的跟我局有关的特种作业安全、无证贩卖烟花爆竹、水利专款、棚改拆迁等问题4条。
(3)邀请市局宣教科、县新媒体撰写、录制我县应急管理宣传稿(片),宣传我县应急管理队伍及特色亮点工作。
(4)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聘请专家为危化企业诊断分级进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聘请有资质培训机构为我县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管理资格证教育培训,举办5期安全生产大讲堂对企业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在全县各村启动建设应急“AI云广播”,通过移动终端,利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随时随地利用“云广播”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依托安全生产月、5.12防震减灾日、“六进”等应急管理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全县范围内的森林防灭火宣传、安全生产、防汛安全隐患排查等,派出县、乡两级宣传人员合计2000人次,巡查巡防3732人次,发放张贴禁火令、宣传单3.4万份,发送手机宣传短信、预警信息9.3万条。
(6)在2020年我县8次强降雨中,及时发送预警短信2450条,发送雨水情短信960条,发布防汛动态10次,发布新闻稿件8条,以图文、电视媒体等形式进行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宣传。
2.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办理情况。2020年度我局无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
3.部门信息公开支出及收费情况。2020年度,我局未发生关于部门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件,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有关的费用,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4.政府信息公开学习情况。一是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业务人员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视频会,认真掌握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方法。二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网上知识竞答活动,参与率100%,全体应急管理干部职工持续学习宣传条例,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大力营造学条例、懂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3 |
无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 |
无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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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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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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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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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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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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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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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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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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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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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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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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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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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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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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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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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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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还有不足。对新时代下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变化认识不够,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和信息为群众服务的能力还不够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对行政权力运行、重点领域信息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面公开。三是信息公开机制还需完善。在信息公开内容分解、责任落实、督查考核、依申请公开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从落实目标责任、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信息质量、增强信息实效、加强监督考核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从形式、程序及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依据等方面,扩大信息公开面。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学习教育力度。提高干部职工把握政策、解疑释惑和回应引导能力,努力提升综合信息的处置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在办理2020年度信息公开申请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文件下载链接:铜鼓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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