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鼓县“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铜营提办字〔2019〕4号
关于印发铜鼓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涉企
营商环境重点投诉案件督查督办工作
流程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直属林场,城区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铜鼓县“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现将《铜鼓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涉企营商环境重点投诉案件督查督办工作流程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县“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营商办代章)
2019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铜鼓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涉企营商环境重点投诉案件督查督办工作流程规范
(试行)
一、重点督查督办案件的选取
(一)选取范围
1. 中央和省、市及上级部门交办、转办、督办的涉企营商环境重点投诉事项;
2. 县领导有明确批示意见的涉企营商环境投诉案件;
3. 确定为营商环境有关督查“回头看”的重点案件;
4. 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已正式受理的在办或未办的涉企营商环境投诉案件。
(二)选取原则
1. 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帮助政府改进或改革有关工作;
2. 已造成或预计造成恶劣影响;
3. 投诉案件涉及高科技、高附加值、新兴业态、市场占用率高、国内或国际知名、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破坏生态环境或自然资源等内容;
4. 涉及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线索。
(三)选取工作流程
1. 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讨论研究后初步选定,拟定《重点督查督办涉企投诉案件初步核实工作方案》(附件1)报政府办分管领导研究后初步确定;
2. 填写《县重点督查督办涉企营商环境投诉案件呈批表》(附件2),经政府办主要领导同意并签批;
3.组成督查组,开展督查督办工作;
4.形成案件拟处理意见经县政府相关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交办或移交相关部门限期落实;
5.形成案件结案报告报送县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分管领导,同时归档处理,做好案件卷宗。
二、重点督查督办案件的办理
1. 严格按照确定后的《重点督查督办涉企投诉案件初步核实工作方案》开展督查督办案件工作;
2.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3. 案件督办组事先安排确定工作计划,分工负责,有序推进;
4. 做好相关证据、证词(含音频、视频)的收集、分类和整理工作,及时填写《县重点督查督办涉企营商环境投诉案件谈话记录》(附件3)、《县重点督查督办涉企营商环境投诉案件明察暗访工作记录》(附件4);
5. 案件督查组撰写《核实情况报告》(附件5)、《拟处理意见呈批表》(附件6),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决定。
三、重点督查督办案件的落实
1. 根据《拟处理意见呈批表》(附件6)下发督办通知至相关部门限期落实;
2. 相关部门报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事项办结单》(附件7)至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3. 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进行案件回访。
附件:1.重点督查督办涉企投诉案件初步核实工作方案
2.县重点督查督办涉企营商环境投诉案件呈批表
3.县重点督查督办涉企营商环境投诉案件谈话记录
4.县重点督查督办涉企营商环境投诉案件明察暗访工作记录
5.关于XXXX投诉案件的核实情况报告
6.县重点督查督办涉企营商环境投诉案件拟处理意见呈批表
7.《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事项办结单》
附件1:
重点督查督办涉企投诉案件初步
核实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二、反映的问题
三、涉及的对象
四、初核的时间、方法、步骤和拟采取的措施
五、其他
附件2:
县重点督查督办涉企营商环境投诉案件呈批表
投诉企业名称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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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企业编号 |
| 投诉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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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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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督办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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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分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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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主要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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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1. 投诉材料;2.初步核实工作方案 |
附件3:
县重点督查督办涉企营商环境投诉案件谈话记录
谈话对象 |
| 谈话时间及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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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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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主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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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对象回答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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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督办组经办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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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对象确认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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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县重点督查督办涉企营商环境投诉案件明察暗访工作记录
察访对象 |
| 察访时间 |
|
察访方式 |
| 察访人员 |
|
察访目的 |
| ||
察访发现线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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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督办组组长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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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关于XXXX投诉案件的核实情况报告
一、反映的主要问题
二、核实结果
三、处理意见
附件6:
县重点督查督办涉企营商环境投诉案件拟处理意见呈批表
投诉企业名称 |
| 投诉对象 |
|
是否经过初核 |
| 初核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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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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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处理意见 |
| ||
县政府办主要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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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相关分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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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事项办结单
投诉人名称 |
| 联系电话 |
|
投诉编号 |
| 投诉对象 |
|
投诉内容 |
| ||
办结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投诉人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被投诉人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县“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25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