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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的意见

来源:作者:铜鼓县政府发布日期:2019-05-03 18:25:55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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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三次全会“产业兴市、工业强市”发展战略,营造抓项目、抓发展的浓厚氛围,提高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机制。

  一、领导机构

坚持高位推动招商引资工作。调整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为第一副组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乡镇场、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商务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4个招商小组,各招商小组由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任组长,办公室分别设于县四套班子领导办公室。

各乡镇场分别成立招商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的招商引资工作,主要包括:

1.制定全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由商务局牵头,会同工信委、工业园区管委会、旅发委、农业局,分产业制定全县招商引资工业、旅游服务业、农业优惠政策,由县分管领导召集相关部门讨论后,提交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对重大项目优惠政策可实行一事一议,但须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

2.负责具体项目对接、洽谈和决策。各招商小组和各乡镇场洽谈项目,在进行充分考察后,由商务局提交县分管领导进行初审把关。对初审符合要求的项目,由商务局汇总提交领导小组研究评审。领导小组原则上定期召开项目评审会,遇重大项目可随时召开会议研究。

3.负责对接省市重大招商活动、组织全县重大招商活动。积极对接省市重大招商活动,由商务局牵头,负责项目筹备、邀商与联络工作,报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为广泛宣传推介铜鼓,吸引客商来铜鼓考察投资,领导小组每年适时组织召开产业招商推介活动,由商务局牵头筹办。

4.负责审定开放型经济工作各项奖励和先进表彰。每年开放型经济工作年度考核结束后,由商务局组织申报招商引资信息奖、中介奖、利用外资和出口创汇奖励,提出开放型经济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初步意见,经商务、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核实后,上报领导小组审定。

三、项目准入决策程序

1.项目洽谈。各招商工作小组将项目可研报告等相关资料报县分管领导,县分管领导审定后确定是否进行项目考察。

2.现场考察。由领导小组选派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考察,形成考察报告交县商务局汇总,并报县分管领导。

3.项目初审。由县分管领导组织相关单位对项目进行初审,形成项目准入初步意见。

4.项目评审。由县分管领导提请领导小组研究,领导小组视情召开重大项目评审会,组织相关单位对项目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确定项目是否准入。

5.合同拟定、审核。评审通过后,由县分管领导和各招商工作小组一同与项目投资方进行洽谈并拟定合同文本(重大项目须将合同文本报请领导小组审定),再报县法制办审核后,最终确定合同文本。

6.项目签约。所有项目由县人民政府代表签约,项目签约活动由县分管领导牵头,由商务局具体筹办,相关单位配合。如属重大项目签约,可视情邀请县主要领导参加。

7.登记备案。项目签约后,合同原件报商务局备案,将合同登记、整理、归档,形成资料存档保管。

四、项目推进服务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切实加大安商、亲商力度。项目签约落地后,对列入全县重大项目、重点工作范围的项目,由县重大项目重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并安排专门服务小组对接,实行“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个服务小组、一抓到底”。未列入的项目由县分管领导牵头,各职能部门安排专人对接服务。

(二)制度保障。一是建立定期调度制度。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定期召开招商引资工作调度会,了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总体进展以及新项目、新线索情况,梳理需要上报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的问题。二是建立督查通报制度。由商务局配合县委办、政府办,每月对各招商小组和各乡镇场的招商引资工作进行督查调度,通报进展情况。三是建立考核奖惩制度。由商务局牵头拟订全县开放型经济实施意见和考核实施细则,对各招商小组和各乡镇场的招商引资工作进行考核,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招商引资的积极性。

(三)资金保障。各招商小组招商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安排专门资金,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拨付各招商小组办公室管理使用。各招商小组要坚持节俭务实原则,确保专款专用。各乡镇场工作经费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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