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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类】宜春市对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安全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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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国庆节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近日,宜春市对全市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安全风险提示。

提示要求,国庆节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危化企业严禁擅自对生产工艺、技术参数、原辅物料、设备设施、仪器仪表等进行变更;企业无安全保障,或存在重大隐患且未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的,一律停产停业整改。

提示强调,国庆节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危化企业不得反复进行开停车,不得开展新的试生产活动。原则上不得开展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确需作业的,一律升级管理。同时,实行报备制度,特殊作业、工程施工等作业必须将作业类别、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协议、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等,提前24小时向县级应急管理局和园区管委会书面报备。

提示要求,国庆节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危化企业必须全面开展“五个一”“十个一次”等活动,要严格落实公司级领导带班制度,原则上企业主要负责人一律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必须向县级监管部门书面报备,并委托相关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各地各企业要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加强安全生产信息报送,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提示要求,各地应急管理局和园区管委会对企业报备的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对特殊作业、工程施工进行现场检查抽查;同时,必须严格落实包厂干部监管责任,密集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执法发力到位,涉及违法典型案例的,要及时在当地主流媒体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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