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卫生行政许可
严格落实“放管服”,落实卫生许可承诺制,认真开展卫生许可工作。从把握时效性、规范性、资料完整入手,强化一次性告知、按时办结、规范审查发证。2025年第二季度,完成21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已对10家已发放卫生许可证单位的进行现场复核,无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行政许可、不符合法定或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情形。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一是开展企业职业健康监督,指导监督企业3家,下达监督意见书2份。
二是开展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指导监督公共场所26家,下达监督意见书1份,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0起,结案0起。
(三)医疗卫生与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
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的规定和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开展了日常医疗执业规范、医疗废物处置、传染病防治等执法监督工作。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日常监督户35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2份,立案0起,结案1起,罚款2.0303万元。
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进一步开展放射卫生工作。对2家医用放射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完成了2家放射许可证效验工作。
(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监督抽检计划及县“双随机、一公开”的总体要求,完成了县“双随机”的抽检计划的制定。完成国家双随机抽查任务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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