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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铜鼓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王方国对《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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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自然资源局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铜府办字〔2023〕60号),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方国同志对该文件进行解读:

1.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的区别是什么?

回答:立足点不同。耕地占补平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为基础,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无论规划内还是规划外)必须补充同等数量质量的耕地。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增减挂钩是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建新区和拆旧区是以安排和补充同等质量和数量的耕地项目。

时序有差别。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增减挂钩,建新区和拆旧区可以同时进行动工,但占用和补偿的平衡没有这一要求。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的耕地是立即使用的,补充耕地可以是系统中任何项目的剩余指标,只要满足要求即可使用。也就是说,占用与补偿的平衡可以由相同质量和数量的现成耕地来补充,而增减挂钩是在不同的时间为新的开垦、开发和整理项目增加合格的新增耕地。

2.耕地“进出平衡”与耕地“占补平衡”的区别与联系?

回答:两者都是耕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内容,都是为严格保护耕地而设立,但是管控的对象有所差异。耕地“进出平衡”针对的是“非粮化”,其核心是“转一补一”,是农用地之间的转换,管控的是农用地内部,即:对经依法批准将一般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均要落实耕地“进出平衡”;耕地“占补平衡”针对的是“非农化”,其核心是“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是农用地与建设用地之间的转换,管控的是建设占用,即: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3.此次补充的耕地奖补办法对耕地保护有什么影响?

回答:贯彻落实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积极稳妥实施补充耕地开发项目工作,压实耕地保护责任,落实管理管护专责,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使耕地保护从“被动保护”向“主动保护”进行转变,为我县耕地数量不减少、耕地质量不下降提供了保障。

4.如何保障此文件的落地实施?

回答: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明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利用优先序,明确一般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允许作物种植类型和管控类型,科学引导合理利用耕地资源,认真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严控耕地流向园地、林地、设施农用地、沟渠、农村道路等其他农用地和非农建设行为,坚决遏制新增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加强工作调度。做好对各乡镇耕地保护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乡镇提高思想站位,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落实好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加强监管,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问题发生。

强化部门协调。在履行好自身职责基础上,加强与财政、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主动沟通衔接,凝聚合力,形成耕地保护高压态势,使此文件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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