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司法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决策公开>政策文件

(文件有效)关于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我县公证机构职能作用全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访问量:

关联稿件:

各基层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处):

现将《关于充分发挥我县公证机构职能作用全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铜鼓县司法局  

2022年8月19日  

关于充分发挥我县公证机构职能作用全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助力建设“全省营商环境一等市”目标,扎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的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公证法律服务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系统、全方位、全过程营造优质法律服务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资源,提升公证法律服务水平,努力营造“办事不用求人、办事依法依规、办事便捷高效、办事暖心爽心”的一流营商环境,根据《中共铜鼓县委 铜鼓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鼓县深入推进“一号改革工程”加快建设一流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发〔2022〕9号)、《中共铜鼓县委办公室铜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铜鼓县优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方案>》(铜办发电〔2022〕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公证行业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为指导,牢固树立“放管服”改革理念,聚焦市场主体、园区企业关切,强化创新驱动引领,坚持服务导向、提升公证效能、转变办证模式,紧紧围绕以人为本、执业为民的公证理念,坚持把人民群众、园区企业满意作为检验公证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营造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快捷高效、便民利企、发展创新的公证服务环境。

二 、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大局。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历史意义,准确把握国家和省市县出台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时代价值,进一步转变服务思路,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落实全方位公证服务理念,打造公证服务营商环境新品牌。

(二)坚持鼓励创新。找准公证法律服务营商环境的着力点,将理念制度模式创新贯穿于公证服务的各环节全过程。制定实施公证服务营商环境措施,拓展服务广度、提高服务精度、彰显服务温度,持续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

(三)坚持依法规范。树立正确的公证执业理念,推进公证执业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总结和提炼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举措,形成长效服务规范。加强履职尽责,加强公证质量监管,确保公证服务营商环境依法、客观、公正,维护健康的法律服务秩序,彰显公证初心。

三、具体措施

(一)提升办证效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温馨便捷的公证服务。公证机构在确保公证质量的前提下,通过升级办证软件,简化办证程序,进一步提速增效,最大限度缩短办证时限。出证时间缩短至3个工作日。对材料齐全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即时出证;对当事人能够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自公证申请受理1天内出具公证书。

(二)推行智能服务,逐步加大网上办理公证业务的覆盖面。通过系统改造、软件升级,促进“互联网+法律服务”

的应用,利用“智慧云公证”“微信小程序”“远程视频办证”等,以“零接触”的形式解决当事人无法亲临现场办证难题,以“零跑腿”的方式缩短办证时间,进一步将公证服务窗口前移,实现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咨询、预约、材料预审等环节,切实提高办证效能。

(三)倡导容缺受理,使公证服务更贴心、服务效能更提升。公证机构在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清单制

的基础上,推行“容缺受理”制度。窗口公证人员在办证过程中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其他材料或手续欠缺的公证事项,在办证人员承诺的基础上先行受理,一次性告知应补充的材料,待材料补齐后即时出证,有效减少办证往返次数。

(四)开展公益服务,展现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社会责任。针对中小微企业以及劳动模范、军人军属、退役军人、退休职工、残疾人、防疫一线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对象等开辟绿色通道,由专人优先接待,优先受理,在确保公证质量的前提下优先出证并按规定减免公证费用,充分体现公证的公益属性。

(五)优化惠企措施,加大公证服务营商环境力度。主动入园进企,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特别是服务业开通绿色通道,进行优先接待、优先办理,根据“公证惠企”法律服务清单做好公证服务,全力为企业纾困解难,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救援服务、运输保障以及物资捐助等的企业,优先办理公证并减免费用。

(六)创新发展思维,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挖掘公证在企业经营风险防范等方面的价值,推出服务营商环境新举措:一是推进公证服务金融风险防控。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进一步服务防范金融风险,降低金融债权实现成本,促进金融改革创新。二是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行动。为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设立、运用流转、纠纷解决、域外保护等环节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三是推进公证服务重点项目重大企业。积极对接县重点项目、重大工程,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园区建设提供综合公证法律服务。四是推进服务高层次人才和技术引进。积极协助政府、企业引进高端人才和高、新、尖技术,开通服务招商引智绿色通道。

(七)维护企业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活力。对园区企业开展“大走访大服务”活动。采取实地走访、座谈交流、法治体检、服务上门相结合的方式,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以及企业对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并结合当前企业发展中的需求和风险点,对企业治理机构、内部管理、合同管理、劳动用工等方面的合规经营情况及争议解决情况进行摸底。与企业家协会、大型企业、产业园区建立联络机制,为企业经营、融资、转型转产、搬迁改造、兼并重组等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提出预防风险、解决纠纷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密切公证与企业的联系。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公证机构要切实加强工作落实,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以实际行动、良好形象,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引导公证人员共同努力,服务好我县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优质公证法律服务和坚实的法律保障。

(二)稳步推进。公证机构根据本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细化工作要求,明确任务分工,明确服务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公证机构在执行本指导意见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典型经验和总结,请及时向县司法局和市公证协会报告。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