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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铜鼓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作者:铜鼓潘珑珏发布日期:2021-06-15 17:54:32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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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铜鼓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21年6月15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铜鼓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130号)、《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2021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宜府办字〔20213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和政府透明度,深化“五型”政府建设,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巩固提升公开信息内容管理  

  (一)全力保障法定公开内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铜鼓县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字〔202131号)要求,优化调整政府网站(含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各有关单位务必落实专人负责,按照相关栏目时效和内容要求做好内容保障规范信息发布格式:正文去标题、文号、落款、版记,字体微软雅黑、字号20xp、行间距1倍、首行缩进2字、段前距段后距0、二级标题加粗、图片居中,附件以文档形式另外添加,不计入正文篇幅。并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责任单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

  (二)大力规范信息处理流程。对照《铜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铜鼓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制度(试行)〉等8项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处理流程和管理机制,突出落实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的审查工作机制,拟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名义发文的,须完整填写《铜鼓县行政机关公文公开发布意见单》(附件),存在缺项或内容不准确的,原则上退回拟稿单位重新完善后方可进入签发流程。(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各有关部门)

  (三)着力提升依申请办理效率。各地单位要准确理解《条例》,从严把握公开范围,优化内部办理流程,加强依申请公开研判,用好法律顾问资源,提高答复准确性和规范性,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同时,要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各单位要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载明收费要求和标准,加强收费管理,杜绝泛化收费情形,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信息获取需求。(责任单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

  (四)细化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质量等生态环境监管信息,部门单位预算、决算、预算绩效、政府采购、政府债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资金等财政信息,重大建设项目全链条信息(包括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等,按职责分工分别公开,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确保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

       二、不断加强解读和回应双线互动

  (一)拓宽解读范围。严格落实政策解读和政策文件同步签发制度,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均要开展解读。充分开展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城乡规划等重要规划解读工作,适当补充解读历史发布且目前仍在实施的重要规划(计划),持续围绕六稳六保任务、深化改革、构建新发展格局等重点内容和民生保障等重要文件进行精准、深入、多面解读。(责任单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

  (二)提升解读质量。各政策制定单位主要负责人应严格把关解读材料质量,保障解读要素齐全底线,并有针对性地对政策制订过程中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和疑点进行清晰解答、说明,坚决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走过场”式的解读。进一步优化县政府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分类,细分展示新闻发布会、视频图解、媒体访谈、主要领导回应等多元解读形式,让政策解读更接地气。针对政策施行中易出现的模糊认识、操作误区、执行偏差等问题,文件起草单位要及时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专项解读。(责任单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

  (三)紧密政民互动。进一步开放优化政民互动渠道,完善政务公开、宣传、信访多部门联动机制,畅通县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功能,做到“一号登录”。同时,要突出高效答复,网上咨询、网站留言、县长信箱、“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渠道收集的信息,答复期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简要事项争取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信访局、县政府办)

       三、鼓励引导公众参与重大决策

  (一)重大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格落实《铜鼓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配套文件,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源头管理。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标准由县政府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由县政府研究确定后,面向社会发布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政策解读。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

  (二)重大决策公众全程参与。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政策制订的渠道,规范做好决策预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决策会议、会议公开等工作。提高政府决策靶向性和质量,制定涉企政策必须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意见听取和采纳情况作为上会讨论的前置条件。扩大重要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度,收集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并在决策文件出台后向社会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各县直部门、乡镇年内邀请企业代表、群众代表等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本单位决策会议不得少于1次,代表列席和意见发表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

       四、优化延伸政务公开“两化”建设

  (一)动态优化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时优化调整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对重点工作再梳理和再细化,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强化公开事项和公开内容的联动展示,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置网页版标准目录的入口,便利公众通过标准目录直接检索和查看公开信息。(责任单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

  (二)延伸村居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推行基层政务公开“十百乡”建设活动,选取1个乡镇、1个村(居)委会作为“十县百乡”示范点,加强政务公开与各乡镇、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指导乡镇、村(居)委会公开包括集体资产管理、财务收支、乡村振兴、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内容的基层自治信息。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国资委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公共企事业单位研究制定公开标准和公开目录,依法全面公开各类服务信息。(责任单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

  (三)积极转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果。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赣服通”APP等平台联动,提高平台使用的实用性和易用性。(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五、强化升级公开平台保障建设

  (一)强化主要公开渠道建设管理水平。统筹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同步建设,升级网站智能检索、智能问答功能,打造标准统一、分布运营、内容丰富的数据库,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无障碍浏览水平。深入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主管主办责任,提升以微信公众号为龙头的政务新媒体矩阵运行水平。(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网信办、县公安局,各有关部门)

  (二)强化升级专区服务能力水平。进一步优化完善县本级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将专区运营和“帮代办”要求充分融合,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渠道线上线下全覆盖,在覆盖县、乡两级政务公开专区基础上,探索打造有特色有亮点的“星级”专区。(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行政服务中心)

  (三)抓紧抓实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把主要领导抓部署、分管领导抓落实、主管部门抓协调的工作机制立起来,深耕细作法定内容、重点环节公开工作。各县直单位、乡镇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分管领导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汇报,研究政务公开的制度优化和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办法,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激励问责机制,县政府办将于2021年起通过每周“结对找错”工作及每季度实地督查的形式,执行季度通报和约谈机制,发现问题直接通报。在每年季度通报中累计被点名批评2次(单次季度通报中被重复点名地只计1次,下同)的单位,除在高质量发展考核中扣分外,还将由县政府办主任对单位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在每年季度通报中被点名批评3次以上(含3次)的单位,将取消年度评先,在高质量发展考核中扣分,并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同时将约谈情况抄送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委备案。(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

       附件1:2021年铜鼓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docx

  附件2:铜鼓县行政机关公文公开发布意见单.docx

     

 铜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铜鼓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pdf


      相关解读:解:铜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铜鼓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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