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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铜鼓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光伏电站)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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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扶贫办: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调整铜鼓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光伏电站)建设内容和总投资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已由我委铜发改字〔2020〕250号文批复,后经县扶贫办会议研究,决定对项目实施进行优化调整,从而导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发生变化。经研究,原则同意调整铜鼓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光伏电站)项目建议书,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铜鼓县易地搬迁后扶(光伏电站)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铜鼓县10个安置点安装屋顶光伏电站2976千瓦:1.棋坪镇人民政府(红棋家园田坑口小区移民房、棋坪宾馆、政府宿舍楼、政府大楼、棋坪镇汽车站、黄精加工厂、宜春君诚鞋业有限公司),总容量497千瓦;2.高桥乡高桥村(高桥村米粉加工厂),容量320千瓦;3.温泉镇石桥村(聚缘小区),容量125千瓦;4.温泉镇黄毗村(象形小区、青墩小区),总容量87千瓦;5.温泉镇义田村(竹笋食品加工厂),容量125千瓦;6.温泉镇禄田村(福禄小区、农产品加工中心、新开村扶贫厂房),容量375千瓦;7.排埠镇高陂村(高陂小区),容量96千瓦;8.三都镇人民政府(三都工业园小区),容量410千瓦;9.大塅镇人民政府(政馨家园,国土资源中心所、振兴小区、财政所、仓储物流中心、双红村村民委员会),容量631千瓦;10.排埠镇人民政府(青溪村长丰小区、三溪村双溪小区),容量310千瓦。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220万元;资金来源: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政府债券结余资金。

望接此批复后,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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