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决策公开>政府会议

熊小亮主持召开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六十九次常务会议

访问量:

关联稿件:

2023年10月16日,县人民政府县长熊小亮同志主持召开了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六十九次常务会议,现将会议研究的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组织学习了《江西省数字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全县政府系统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颁布实施《管理办法》的重大意义,营造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管理办法》的浓厚氛围,为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提供有力支撑。要把握关键环节,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数字化项目的统筹规划、项目申报、项目审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资金管理和保障等执行流程,不断提升数字化项目实施规范化水平。要加强监督管理,对数字化项目建设中招标采购、资金使用、数据共享、密码应用、网络安全、保密管理、档案管理等情况实施全过程监管,全面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以政府数字化转型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听取了《2023年度〈政府工作报告〉10件重大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审议了《关于建议调整2023年度〈政府工作报告〉10件重大民生实事中个别事项的报告》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提交会议审议的《关于建议调整2023年度〈政府工作报告〉10件重大民生实事中个别事项的报告》,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交县人大常委会议审议。

会议要求,全县政府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心倾听、用力办事、用情服务,努力把民生“痛点”作为政府工作“重点”、变成百姓生活“亮点”,真正做到民有所盼、政有所为。要主动作为,积极协调解决好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狠抓施工进度,按时保质保量推进民生实事项目,真正把民生工程办成民心工程。要坚持人民至上,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呼声,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让民生实事项目更顺应民意、更惠及民众,真正将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卫健委赵超关于《铜鼓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有关问题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提交会议审议的《铜鼓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铜卫字〔2023〕74号),请县卫健委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自然资源局王方国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提交会议审议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铜自然资字〔2023〕103号),请县自然资源局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印发执行。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自然资源局王方国关于《温泉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手续》有关问题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将温泉镇人民政府院内面积约324.38㎡国有土地(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无偿划拨给铜发集团用于建设温泉镇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请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委、住建局、生态环境局、铜发集团等有关单位和温泉镇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自然资源局王方国关于《高桥乡梁塅村新建卫生室项目的供地方案》有关问题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由土地所有权人(高桥乡梁塅村村民委员会)将高桥乡梁塅村集镇面积为233.5㎡地块(具体以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为准),按3万元/亩缴交土地使用费至县财政局,为申请用地方(高桥乡卫生院)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手续,请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委、住建局、财政局、林业局、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单位和高桥乡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住建局刘宵关于《铜发集团参与乡镇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投资的报告》。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提交会议审议的《关于铜发集团参与乡镇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投资的报告》(铜住建字〔2023〕44号),请县住建局、财政局、审计局、自然资源局、铜发集团等有关单位和港口乡、棋坪镇、高桥乡、三都镇、大塅镇、带溪乡等有关乡镇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铜发集团董汉礼关于申请成立铜鼓县产业引导基金有关问题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提交会议审议的《关于申请成立铜鼓县产业引导基金的报告》(铜发集团字〔2023〕87号),请铜发集团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工信局鲍峰颖关于《铜鼓县财园信贷通贷款融资实施细则》有关问题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提交会议审议的《铜鼓县财园信贷通贷款融资实施细则》(铜工信字〔2023〕48号),请县工信局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执行。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产业园管委会邓洪关于《江西铜鼓产业园小微产业园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提交会议审议的《江西铜鼓产业园小微产业园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铜产业园字〔2023〕28号),请县产业园管委会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印发执行。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产业园管委会邓洪关于《铜鼓产业园公交入园运营方案》有关问题的汇报。

会议决定,1.原则同意提交会议审议的《铜鼓产业园公交入园运营方案》(铜产业园字〔2023〕27号),请县产业园管委会、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汽运公司等有关单位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2.请潘小燕同志、刘量同志牵头组织县产业园管委会、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汽运公司等有关单位,就公交入园运营时间、路线、车次、费用等相关问题提出具体意见,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予以实施。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文广新旅局陈龙关于重新核定公布铜鼓县第一批至第六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有关问题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提交会议审议的《关于重新核定公布铜鼓县第一批至第六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通知》(铜文广新旅字〔2023〕76号),请县文广新旅局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印发执行。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