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7日,县人民政府县长熊小亮同志主持召开了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七十八次常务会议,现将会议研究的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组织学习了《江西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办法》《江西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交易管理办法》,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全县政府系统要加强耕地保护和用地政策的学习,熟悉法律法规和重要政策变化,依法依规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推进撂荒地利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要紧盯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违法占用耕地情况等重要指标,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把握时间节点,统筹力量资源,加快问题整改,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耕地保护目标任务。要认真履职,加强协调配合,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有序推进耕地保护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会议组织学习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情况巡查测评总结会议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要求,全县政府系统要切实增强谋项目、抓项目的责任感紧迫感,持续抓好项目招引、落地、建设、投产等各项工作,以高质量项目支撑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善于把项目作为工作的抓手,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以项目化的思维谋划盘子,以项目化的方式推进工作,以项目化的管理督促落实,确保任务可量化、措施可操作、工作可考核、责任可追究,不断提升工作质效。要强化责任落实机制、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健全服务保障机制,通过压实责任、汇聚合力、优化服务,推动项目加速落地、早见成效。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发改委黄德业关于《铜鼓县2024年新建及续建重大项目汇总表》有关问题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提交会议审议的《铜鼓县2024年新建及续建重大项目汇总表》(铜发改字〔2024〕1号),请县发改委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刘春关于《2024年铜鼓县营商环境提质年工作实施方案》有关问题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提交会议审议的《2024年铜鼓县营商环境提质年工作实施方案》(铜营商办文〔2024〕1号),请县营商环境服务中心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民政局汪嵩关于《铜鼓县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有关问题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提交会议审议的《铜鼓县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铜民字〔2023〕72号),请县民政局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印发执行。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铜发集团董汉礼关于选定铜鼓县产业引导基金基金管理机构有关问题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选定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为铜鼓县产业引导基金基金管理机构,请铜发集团、县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商务局、工信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产业园管委会等有关单位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文广新旅局何晴关于解决湘赣边界秋收起义前敌委员会旧址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存在问题的汇报。
会议决定,1.原则同意根据项目建设需要,依法依规实施公园石拱桥及两岸栈道水下挡土墙维修加固、美食街管线强弱电下地、公园及广场部分树木移植、增加进出水泵站等项目。2.原则同意由县文广新旅局作为招标主体,县城管局作为实施主体,对以上四个项目分别进行公开招标。3.请县文广新旅局、发改委、财政局、城管局、水利局、住建局等有关单位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办王鹏关于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及民生实事有关问题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提交会议审议的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及民生实事,请县政府办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交县人大常委会议和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发改委黄德业关于《铜鼓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有关问题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提交会议审议的《铜鼓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铜发改字〔2024〕6号),请县发改委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交县人大常委会议和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发改委黄德业关于《铜鼓县2023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报告》有关问题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提交会议审议的《铜鼓县2023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报告》(铜发改字〔2024〕7号),请县发改委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交县人大常委会议和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