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8日,县人民政府县长熊小亮同志主持召开了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九十二次常务会议,现将会议研究的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了《铜鼓县2024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告》
会议强调,全县政府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定信心决心,全力以赴克服万难,加强调度分析,做好服务保障,奋力攻坚冲刺“双过半”目标,为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要求,要做好经济指标运行监测和形势分析,紧盯目标抓攻坚、紧盯短板抓补齐、紧盯优势抓贡献,聚焦整体目标做好全面统筹调度,聚焦细化目标做到优势指标立足于“超”、弱势指标立足于“补”,争取在下半年有更大贡献、缩小差距。要持之以恒抓好重大项目建设,抢抓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招引项目增强产业投资后劲,努力满足项目建设要素需求,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要增强忧患意识,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毫不松懈抓好安全生产,有效防范化解各领域风险隐患,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会议听取了县交通运输局王军关于《铜鼓县快递物流行业现状和加快发展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由帅江、潘小燕同志牵头组建工作专班,就全县快递物流行业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方案,并报县政府相关会议研究审定。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铜发集团董汉礼关于温泉新区电力设施建设项目工程事宜有关问题的汇报。
会议决定,1.原则同意温泉新区电力设施建设项目由县供电公司完成立项。2.原则同意温泉新区电力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包括立项、设计、勘察、监理等因此工程实施所需要的其他费用)由县财政统筹安排。3.原则同意由铜发集团作为温泉新区电力设施建设项目的业主单位。4.原则同意该项目由县供电公司实施代建,由铜发集团与县供电公司签订代建协议,不收取代建费。5.结合考量温泉新区建设工作整体协调性,原则同意由温泉新区专班办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勘查,确认温泉新区电力设施建设项目土建开挖、电缆顶管(桥架)路径及设备基础位置,并负责办理项目实施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及项目安全、质量、进度的督导及项目变更审批。6.因新区电力设施建设造成的城市道路修复费用,由项目实施单位在工程结束后自行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市政专业维修队伍(具备市政施工资质)按原貌及时修复市政道路及设施,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文旅局陈龙关于《铜鼓县天柱峰湖景度假酒店项目投资框架协议》有关问题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提交会议审议的《铜鼓县天柱峰湖景度假酒店项目投资框架协议》(铜文广旅字〔2024〕26号),由县文旅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并经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后,由县文旅局与投资方依法依规签订协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文旅局陈龙关于《铜鼓县凯里亚德酒店项目投资框架协议》有关问题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提交会议审议的《铜鼓县凯里亚德酒店项目投资框架协议》(铜文广旅字〔2024〕25号),由县文旅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并经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后,由县文旅局与投资方依法依规签订协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文旅局陈龙关于《天柱峰景区直升机综合飞行服务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有关问题的汇报。
会议决定,1.原则同意提交会议审议的《天柱峰景区直升机综合飞行服务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铜文广旅字〔2024〕27号),由县文旅局、发改委、商务局、铜发集团等有关单位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2.由县文旅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并经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后,由江西铜鼓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会同江西天柱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江西黔商通用航空有限公司依法依规签订《天柱峰景区直升机综合飞行服务合同》。3.由县文旅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并经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后,由江西铜鼓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与江西天柱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天柱峰景区直升机综合飞行服务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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