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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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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发改委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机关职能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县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10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股级职数7名。主要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除煤、电、油以外的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全县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研究全县市场状况和财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研究分析地方金融发展的有关问题,协调地方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改革的有关工作。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省、市、县级财政性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投资项目和用汇投资项目;审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核定工程概算,控制投资规模;组织开展全县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管理和协调县重点工程建设,对全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全县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

(七)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专项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八)组织拟订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安排以工代赈资金,组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负责全县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九)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拟订全县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

(十)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一)推进全县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加强节能监督管理。

(十二)承担交通运输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地方铁路项目建设协调管理工作,监督管理铁路项目资产运营。

(十三)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

(十四)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长输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有关能源行业标准。

(十五)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监督全县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制定全县价格总水平调控计划。

(十七)制定、调整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不包括在内),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公示工作。

(十八)开展成本调查、价格成本监审和价格研究;受理行政复议,协调处理价格纠纷;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价格鉴证、认证、裁定,以及关系国计民生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及收费标准调定的可行性论证(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除外);组织价格及收费管理人员培训,开展价格及收费咨询服务;分析市场供求状况,做好全县重要商品供求的总量平稳,做好县本级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工作。

(十九)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管理全县粮食储备,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和总量平衡建议,拟订粮食流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生活救灾类物资等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分工

黄德业:党组书记、主任、四级调研员。全面工作主管重点项目推进中心

  琼:党组成员、副主任、二级主任科员。分管党建、综合、体改、社会事业、地区经济农村经济、服务业、经贸、外资)工作

斌:党组成员、副主任、二级主任科员。分管投资、重大项目、产业、国防动员(人防)、军民融合工作。

晏雪林:党组成员、重点项目推进中心副主任。分管粮食行业管理、粮食调控、粮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挂点粮食购销公司党支部。

吕艳玲:重点项目推进中心副主任。协管党建,分管组织(人才)、纪检监察、意识形态、巡察整改、主题教育、双联双服务、环资、生态文明、行政审批工作。

唐小斌:重点项目推进中心六级职员。分管宣传、招商引资、棚改、包村工作,协管意识形态,协助主任分管中心工作,挂点棋坪村。

付小平:一级主任科员。交通铁办能源、安全生产、物价工作

熊申浩:一级主任科员。管机关、人事、统战、公共机构节能、营商环境、政务公开、行政服务(12345热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含招投标)、法治、综治、信访、卫健、妇女、工会、疫情防控城乡环境整治、爱国卫生、体协、国家安全。

彭卫国:二级主任科员管老干、城镇扶贫,挂点八亩村、离退休党支部。

张新平:重点项目推进中心八级职员。分管财务、社会保险、医保工作,协管粮食工作。

肖宗凌:重点项目推进中心七级职员。协管行政服务工作。

叶伏生:重点项目推进中心八级职员。协管物价工作。

君:重点项目推进中心主任。县委抽调至县委综合考核办,对接统计局工作。

李钰妍:重点项目推进中心副主任。抽调温泉新区专班。

三、内设机构和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及负责人信息

序号

部门

主要

依据

联系电话

负责人

办公地址、

工作时间

1

秘书股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政务工作;承担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培训、财务、资产管理、机关后勤、离退休干部管理、保密保卫、法制宣传等工作;规范性文件制定,报备工作;案卷评查和执法报备工作

铜鼓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联系电话:

0795—8722804

负责人:钟双华

铜鼓县行政大楼646办公室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

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与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直接相关的公共服务等事项的咨询、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联系电话:

0795-8722070

负责人:王娟

铜鼓县政务服务大厅

发改委窗口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 13:00-17:00

2

固定资产投资股社会发展和产业协调股

研究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总量和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编制全县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年度计划;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稳;监测和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安排国家、省、市、县级财政性资金的建设项目及交通建设年度计划和重大交通投资项目;负责城镇建设项目和交通运输项目的审批;协调交通运输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审查、批准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核定工程概算及重大设计变更,控制建设项目投资规模;监督管理重大项目设计方案的评审;监督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及竣工验收;协调管理全县一般性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

铜鼓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联系电话:

0795-8722806

负责人:樊阳

铜鼓县行政大楼642办公室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

综合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全县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政策;协调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新闻出版、妇女儿童等发展政策;协调全县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负责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安排社会事业投资项目和专项资金;综合分析全县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协调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的政策。统筹工业、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全县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分析全县利用外资、国外贷款及境外投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的战略、规划、目标和政策;组织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及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按权限负责国家、省、市工业、节能、高技术产业等项目审核、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查、核准、备案工业、节能、高技术产业和外商投资项目等项目。

联系电话:

0795-8722825

负责人:游闱

铜鼓县行政大楼635办公室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

3

国民经济综合和国防动员股(农村和地区经济股、军民融合办公室

组织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结构调整等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和区域规划;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提出年度经济发展、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措施;对经济运行进行预测、监测和分析;负责向县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汇报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相关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县级储备物资收储、动用计划;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铜鼓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关于调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的批复(编编办发202218号)、关于同意县发改委调整内设机构和职责的批复(铜编办发202327 号)

联系电话:0795-8722825

负责人:游闱

0795-8716561

负责人:章露莎

铜鼓县行政大楼637办公室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

国防动员股主要职责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联系电话:0795-8722825

负责人:王磊

铜鼓县政府大楼637办公室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

研究提出全县农村和地区经济发展战略和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地区经济协作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国土开发等发展规划、计划,参与编制土地、水资源节约和利用规划,编制老区和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查、核准农业、林业、水利、水电、气象等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安排和管理以工代赈资金,组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监测分析全县市场状况,负责全县重要商品问题平衡和调节,组织拟定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协调国家、省和市粮食、棉花等储备的相关业务,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

联系电话:

0795-8722806

负责人:帅薇

铜鼓县行政大楼642办公室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

4

粮食行业管理股(价格调控和收费管理股

负责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和总量平衡建议,拟订粮食流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县级储备物资收储、动用计划;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和仓储设施管理,负责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粮食流通安全的监管;组织实施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日常管理和应急有关工作;拟定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

铜鼓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关于调整县粮食机构设置的批复》(铜编发202323 号)

联系电话:0795-8722942

负责人:郑特兰

铜鼓县行政大楼629办公室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

分析和预测市场价格运行情况,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拟定全县年度价格工作要点;负责全县价格法规宣传工作;制定和调整权限范围内的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处理和协调市场价格主体的价格争议;依照管理权限合理调整价格;协调部门、行业之间的价格关系;认真开展工农产品成本调查,完善调查制度,对成本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分析、预测;做好价格监测工作;负责抓好水资源费、排污费、垃圾处理费等征收标准政策调定的落实;负责全县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制定、调查、听证工作;负责收费单位档案管理和全县收费统计报表分析上报工作。

联系电话:0795-8722378

负责人:何剑

铜鼓县行政大楼645办公室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

5

生态文明股

协助拟定生态文明建设各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草拟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方案等重要文件,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意见和建议;参与项目指导、协调、调度、宣传等工作。

县重点项目推进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暂行)

联系电话:0795-8716561

负责人:袁杰

铜鼓县行政大楼635办公室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

6

重点项目股

负责收集、储备重大项目,提出意见建议并协助拟定重大项目年度建设计划,申报省重大重点项目等工作;负责重大项目清单管理、调度等工作;负责组织重大项目集中开竣工活动。

县重点项目推进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暂行)

联系电话:

0795-8722806

负责人:罗成

铜鼓县行政大楼642办公室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

7

节能服务股

负责协助做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开展节能技术、产品、新机制推广、宣传、培训、咨询等服务。

县重点项目推进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暂行)

联系电话:0795-8716561

负责人:袁杰

铜鼓县行政大楼635办公室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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