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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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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审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机关职能

  县审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县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县审计局机关行政编制数14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审计师1名(副科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股级职数7名。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起草地方性审计规范性文件,制订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和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乡镇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

       1.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省、市、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使用县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6.全县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7.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县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8.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10.参与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的审计事项;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被审单位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参与审计领域的国家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县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杨水良四级调研员:主持全面工作,兼管机关财务审核、计划工作,兼机关支部书记

四级调研员王诗云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乡村振兴、驻村工作。

    副局长刘茂华: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法规和审理、经贸农水环境审计股、重大审计业务把关工作

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刘志国: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纪检监察、政法、行政事业政法审计股工作。

党组成员、县经责办主任胡水兵: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党建、组织、统战、群团、机关财务审批、内部审计、法规审理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办、重大项目跟踪审计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吴秋红: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创建、财政金融社保审计股、科研培训、统计、计划、重大审计业务把关工作、牵头审计年初计划安排,兼机关支部副书记。

审计服务中心主任李端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办公室、审计服务中心、招商引资、节能、安全生产、营商环境、人事、保密、社区双联双服务工作。

徐潘松:工会主席,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工会工作,协助党组成员、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胡水兵分管相关工作。

帅学燕: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妇女工作,协助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刘志国同志分管行政事业政法审计股工作。

罗牛:县委综合考核办借调

四级调研员陈冰:协助党组成员、副局长吴秋红分管相关工作,特别业务工作顾问。

二级主任科员周田武:协助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刘志国分管相关工作,特别业务工作顾问。

二级主任科员唐国荣:协助副局长刘茂华分管相关工作

二级主任科员张全本:协助党组成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胡水兵分管相关工作

三、内设机构和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及负责人信息

序号

部门

主要职责

依据

  联系电话、

负责人

  办公地址、

工作时间

1

办公室(综合调研和整改督导股)

(一)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人事、财务、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联系特约审计员;草拟全县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承担重要业务文稿的起草和审核有关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牵头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组织审计人员培训教育。

中共铜鼓县委办公室 铜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鼓县审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铜办字〔2019〕45号

联系电话:

0795—8722940

负责人:吴志豪

铜鼓县行政大楼927室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2

法规和审理股(内部审计指导监督股)

(二)承担地方性审计规范性文件、全县审计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参与起草全县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草案工作,承担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理性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全县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全县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负责协调运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人员力量,包括抽调人员参与巡视、督查、检查等工作;承担县审计局及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中共铜鼓县委办公室 铜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鼓县审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铜办字〔2019〕45号

联系电话:

0795—8725138

负责人:黄竞

铜鼓县行政大楼925室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3

财政金融社保审计股

(三)组织审计国家、省、市、县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省、市、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参与审计署统一组织的税收征管情况、税务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牵头组织审计县属金融机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承担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县城区社区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牵头起草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组织审计县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乡镇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审计调查。

中共铜鼓县委办公室 铜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鼓县审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铜办字〔2019〕45号

联系电话:

0795—8725138

负责人:李绍洪

铜鼓县行政大楼925室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4

经贸农水环境审计股

(四)牵头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和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承担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公室、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铜鼓生态环境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或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组织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承担县属各林场、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及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开展相关审计调查。

中共铜鼓县委办公室 铜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鼓县审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铜办字〔2019〕45号

联系电话:

0795—8725137

负责人:熊翊冰

铜鼓县行政大楼926室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5

行政事业政法审计股

(五)组织审计县政法部门及直属单位管理的政法专项资金;承担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政府办、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统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及所属单位和县政府驻外办事处、群团组织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组织审计县教科文卫部门及直属单位、乡镇政府管理的教科文卫专项资金;开展相关审计调查。

中共铜鼓县委办公室 铜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鼓县审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铜办字〔2019〕45号

联系电话:

0795—8722940

负责人:刘世芳

铜鼓县行政大楼927室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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