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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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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由县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一、机关职能

县林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林业和 草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县林业和草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湿地、草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林业和草地生态保护修 复和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县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指导公益 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草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 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县林地 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地草畜平衡和草地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地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 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五)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在国家省市各类 自然保护地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议;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六)负责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地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农村林 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七)拟订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和推动 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法负责对全县林区林业专用公路的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地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 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八)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九)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森林火灾防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承担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林业企 事业单位的森林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十一)负责林业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 业和草地预算内投资、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全县林业 基本建设工作,组织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地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地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林业系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林业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要切实推动林业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大力推进国土绿化;加强森林、湿地、草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具有铜鼓特色的国家公园体制。

(十六)职责分工。

1.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 森林、湿地、草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

2.与县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林业局负责指导开展 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协调火灾扑救、调查评估和处理等工作。

3.与铜鼓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林业局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森林、湿地、草地开发利用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铜鼓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人事秘书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 信息安全、保密、督查、信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指导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人:邹超

(二)造林绿化股:承担森林、湿地、草地资源动态监测 与评价工作;起草全县国土绿化有关政策;综合管理重点生态 保护修复工程,组织实施重点生态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 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全县油 茶的种植、培育;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 工作;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承担林木种子、草 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 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 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 为;指导森林苗圃的建设;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地科学研究、成 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全县林业和草地科技标准化、质 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承担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人:唐均成

(三)森林资源管理股: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 施,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 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 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指导监督林木凭证 采伐、运输;组织开展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 况评估;指导、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合理开发 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拟订全县林业产业建设、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拟定全县林业产业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对森林、湿地、草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指 导林产品质量监督;负责全县林业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林业企事业单位的森林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 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基层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承担县林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提出全县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建设的政策建议;承担起草 林业地方性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协 调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 议和听证的有关工作;负责林业行政审批相关工作;承担集体 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 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指导全县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 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指导湿地和草地保护 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和草地重点生态 保护修复工程,负责草地草畜平衡和草地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县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草地的开发利用。

负责人:龚考文

(四)计划财务股:拟订林业和草地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 施;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项目投资、部门预算、专项转移支付 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承担全县投资项目审查报批工作;组织 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计信息和内部审计工作;编制、组织实施部门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

负责人:石红英

(五)灾害防治股:承担林业和草地灾害综合防治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编制林业和草地有害生物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林业和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

负责人:冯唐旦

三、领导分工

县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龚远洪:主持林业局党委、林业局全面工作。兼局机关支部书记。支部联系点:局机关第三支部。

县林业局党委委员、林场管理中心主任叶正群:牵头协调大沩山、茶山、花山、龙门四个国有林场改革发展和管理工作,分管招商引资、山林纠纷调处、来信来访、河长制、人大、政协事务等工作;分管股室:林场事务、山林纠纷调处股;挂点大沩山、花山林场。支部联系点:局机关支部。

县林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云飞:分管人事、森林资源监测、林业工作站、林地管理、生态公益林管护、生态扶贫、服务重大项目等工作;分管股室:森林资源监测股、基层服务股;联系三都镇。兼局机关第三支部书记。支部联系点:局机关第二支部。

县林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何峰:分管党建、组织、双联双服务、宣传、意识形态、网信、林业信息、五个文明建设机关、政务公开、公共机构节能、老干、保密工作、财务、审计、资产管理、跑项争资等工作;分管股室:党建信息宣传股、人事秘书股、计划财务股;联系棋坪镇。兼局机关第二支部书记。支部联系点:局离退休干部支部。

县林业局党委委员、林场管理中心副主任杨斌:分管林业工业公司、凤凰山林场及森林保险等工作,分管股室(单位):林业工业公司;联系永宁镇。兼凤凰山林场机关支部书记。支部联系点:凤凰山林场老年支部。

县林业局党委委员刘长林:分管纪检监察、林业执法稽查、平安建设、普法教育、行政服务、放管服(双随机一公开、营商环境、企业信用监管、“12345”政府服务热线)、机关作风建设、扫黑除恶统战、环保、卫生与健康、工会、妇女、青年、关心教育下一代等工作;分管股室:林业政策法规股;联系排埠镇。兼局机关第四支部书记。支部联系点:凤凰山林场机关支部。

林场管理中心副主任赵洪:分管笋竹产业、森林公园、植物园、全域旅游等工作;分管股室:笋竹产业办、公园股;联系港口乡。支部联系点:花山林场支部。

林场管理中心副主任唐均成:分管营林、绿化、林业项目(营造林项目)、林业产业、种苗、果业、生态文明建设、新农村(秀美乡村)建设林业碳汇、森林城市创建等工作;分管股室(单位):造林绿化股、黄精办;联系温泉镇。支部联系点:局机关第三支部。

林场管理中心副主任胡兵:分管县森林防火、安全生产、三防协会、武装及民兵预备役、退役军人事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消防、防汛、应急管理、科技推广(科协)、林学会、城郊林场等工作;分管股室:灾害防治股城郊林场;挂点茶山林场。支部联系点:茶山林场支部。

县林业局正科级干部胡庆:分管森林资源管理、天然林保护、野生动植物管理、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林长制、古树名木保护、林业执法,牵头疫情防控等工作,协管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双红村乡村振兴工作落实;分管股室(单位):森林资源管理股(野保站)、林业综合执法队;联系大塅镇。支部联系点:局机关第四支部。

县林场管理中心七级职员王方林:分管正兴公司、林业产权交易、林权管理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牵头乡村振兴工作,负责浒口村乡村振兴工作落实;分管股室:林权服务股、正兴公司;联系高桥乡。支部联系点:大沩山林场支部。

县林场管理中心专技岗张晓林:协管人事秘书股、山林纠纷调处股;挂点龙门林场,联系带溪乡。支部联系点:龙门林场支部。

陈三波:协黄精产业发展。

邓忠祥:协管森林城市创建、生态扶贫工作。

曾华龙:协管跑项争资、服务重大项目工作。

吕敬国:协管林长制、山林纠纷调处工作。

王升平:协管国有林场管理、林业规划工作。

林新春:协管黄精种植及黄精产业宣传推广等工作。

温卫国:协管森林综合执法及科技推广工作。

四、办公信息

办公地址:铜鼓县定江西路行政服务综合大楼11楼林业局

联系电话:0795-8722707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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