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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塅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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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职能

镇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本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全面领导,对本镇党的建设全面负责。镇人民政府是基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本区域的服务和管理职责。镇党委政府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镇各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接受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各项制度建设,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二)推进区域发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构建乡村治理体系,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水平;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三)加强公共管理。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加强财税管理,负责镇本级财务以及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税收征管工作,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四)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灾减灾救灾、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全要素网格”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五)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移民、扶贫、民政、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推进镇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深化“全科受理”“一窗办结”改革,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六)领导基层自治。领导村民委员会、业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推进村民委员会自治;组织村民和单位参与村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

(七)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八)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九)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审批服务执法赋权事项。

(十)承担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分工

江海飞(党委书记):主持全面工作,侧重党的建设、乡村振兴、开放型经济等工作。

刘仁武(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侧重财税、审计、农业农村、项目建设等工作。

唐  军(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统战委员):分管党的建设、政协、政法、统战、综治、信访维稳、扫黑除恶、侨联、应急管理、消防、乡村振兴。负责发展改革、住建、自然资源、镇村规划建设、长江经济带项目、全域土地综合治理、美丽乡镇建设、城乡融合发展、镇村联动扫尾工作。

冯  亮(人大主席):主管人大工作。负责综合执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民政、殡葬改革、卫生健康、教体、疫情防控、计生协会、老龄、残疾人权益保护、红十字会、乡村振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金  鑫(党委委员、宣传委员):负责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移风易俗。协管自然资源、镇村规划建设、长江经济带项目、全域土地综合治理项目。

熊  磊(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分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负责武装、民兵预备役、退役军人事务。

李纪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主管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柒  巧(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兼机关支部书记):负责党的建设、组织、人事编制、村建、团委、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工作。  

邱淼生(人大副主席):协助做好人大工作。分管林业、水利、交通(含水上交通)、农业农村、村集体经济、政务公开、公共机构节能、保密信息、档案管理、后勤保障、国资管理、供电、网络通信、氧森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潘  勇(副镇长):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法、信访维稳、扫黑除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消防工作。    

苏  航(挂职副镇长):负责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科协工作。

邓  玲(副镇长):分管税务、开放型经济、工信(科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国调、营商环境、工商联、商会、市场监督管理、食品安全、产业园对接工作。

李承杰(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工会主席):主持综合行政执法队日常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审批、村级财务管理、审计、工会、公积金、综合执法、项目招投标、项目结算、老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

黄  丽(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妇联主席):主持便民服务中心日常工作。负责就业创业、社保、医保、便民服务、政府“12345”服务热线、妇联、来客接待、文广新旅工作。

潘珑珏(司法所所长):主持司法所日常工作,负责依法治县工作,协助综治、综合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工作。

邹方卫(科技副镇长):协管发展改革、住建、美丽乡镇建设、城乡融合发展、镇村联动扫尾工作。

三、内设机构和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及负责人信息

序号

部门

主要职责

依据

联系电话、负责人

办公地址、工作时间

1

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

负责文秘、机要保密、信息、会务、后勤保障、公共机构节能、档案管理等工作;管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政策调研、政务监督工作;协助镇纪委负责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做好组织、宣传、意识形态、统战等工作;负责人才、人事、机构编制和老干部工作。

铜鼓县大塅镇人民政府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联系电话:0795-8745164
负责人:邓妤、黄金雪

铜鼓县大塅镇明珠路19号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2

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负责交通运输(含水上交通)、水利建设规划、河长制、林业、林长制、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综合管理村镇规划、开发建设工作;负责完善集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加强集镇管理和集镇风貌提升等工作;负责生态口,统筹推进全镇产业发展;负责管理监督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指导农村专业合作社建设,减轻农民负担;负责农业、农机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防治,农产品检测、动物防疫及检疫等方面工作;负责村庄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生态旅游推广、推介;负责铜鼓氧森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全镇脱贫户、扶贫产业发展等监测指导;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项扶贫政策;协调抓好五个振兴,指导各村(居)产业和集体经济发展。

铜鼓县大塅镇人民政府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联系电话:0795-8745164
负责人:潘洪、时宇洪、王伟平、蔡旱

铜鼓县大塅镇明珠路19号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3

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医疗保障、科技科普、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群团等方面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站相关事务;负责民政、殡葬改革、残疾人权益保障、城镇困难群众脱贫解困等方面工作。

铜鼓县大塅镇人民政府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联系电话:0795-8745164
负责人:王长茂

铜鼓县大塅镇明珠路19号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4

财政经济办公室

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产业的指导、管理;负责公共资产和集体资产管理、统计等工作;负责财政、审计及村级财务管理;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工业信息、招商引资、协税工作;负责营商环境、项目招投标工作。

铜鼓县大塅镇人民政府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联系电话:0795-8745164
负责人:李承杰、杨伟萍

铜鼓县大塅镇明珠路19号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5

社会治理办(应急管理办)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平安建设、信访维稳、司法等工作,加强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工作,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协调综治工作平台(对内挂综治中心牌);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各种自然灾害和突发性、群众性事件应对预案制定和执行。

铜鼓县大塅镇人民政府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联系电话:0795-8745164
负责人:潘勇

铜鼓县大塅镇明珠路19号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6

便民服务中心

制定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做好上级下放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承接和调整,做好本级服务事项的梳理、进驻,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和督办;负责与各村(居)便民服务站的联系,指导和监督各村(居)便民服务站日常工作的开展;对进入中心的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负责进驻中心事项的公开公示;做好政府12345服务热线工作,受理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及社区便民服务站业务工作的投诉举报;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铜鼓县大塅镇人民政府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联系电话:0795-8745164
负责人:黄丽

铜鼓县大塅镇明珠路19号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7

综合行政执法队

宣传、贯彻城市管理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协助社会事务办公室做好殡葬改革工作;监督指导清洁、垃圾清运工作;负责公共场所、重要景观及灯饰亮化等城市管理工作;依法规范和维护辖区内的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制止辖区内违章违规建筑和乱搭乱建行为;依法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打击非法捕捞、野外用火等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铜鼓县大塅镇人民政府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联系电话:0795-8745164
负责人:李承杰

铜鼓县大塅镇明珠路19号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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