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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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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财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一、机关职能

县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21名,工勤编制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职数15名。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方针、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政策;拟订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等有关制度和实施办法;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分析预测全县宏观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研究全县财政发展战略,拟订和执行全县财政分配政策;编制全县中长期财政规划;指导全县财政工作。

(三)承担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职责。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和全县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县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实施地方税法和税收条例、决定、规定及有关实施细则;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一般增值税的退税申报、审核工作。

(五)管理各项财政收入;监缴国有资产收益。

(六)组织执行《行政单位财务制度》和《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拟订全县有关财政支出的财务管理办法、开支标准及定额;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支出,提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县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七)拟定全县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

(八)拟订和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

(九)负责全县非税收入管理和政府性基金管理,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立项及标准;管理国债资金,编制和执行国债资金还本付息计划;贯彻执行彩票管理制度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十)组织执行企业财务管理各项制度;管理、指导全县各类行业企业的财务工作;负责地方性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工作;承担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十一)参与研究全县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在铜鼓贷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十二)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贯彻实施会计法令、规章和准则;指导和管理社会会计工作。

(十三)监督全县财政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四)组织制定本县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全县政府采购制度。

(十五)统筹管理政府项目的投融资业务,统筹管理政府债务,拟定政府中长期投融资规划,拟定政府年度投融资计划,协助融资机构拟定项目融资方案,负责监管政府融资资金的使用、偿还,拟定政府融资资金、债务资金管理办法及风险防范措施,管理政府各类投融资机构,协调金融机构,支持融资机构开展融资业务工作。

(十六)围绕公共财政和部门预算编制管理,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三公”经费监管。

(十七)制定和监督执行政府公共财产管理制度,承担全县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调查统计等基础性工作,对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予以核准、备案,制定国有资产运营收入分配办法并监督落实,履行国有资产购置、处置、收益管理,监管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办理国有资产的划转、调拨、审批手续,对授权经营单位的国有资产经营情况进行监管,对其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考核,下达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任务,审核和考核授权经营单位对国有资产的财务收支计划和“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参与县属国有企业有关改制工作,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十八)负责确立财政内部控制政策、审定重大风险和重要业务流程的管理制度及内控机制,部署内部控制的重大事项和管理措施,指导和督促各股室(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程序和管理措施。审定风险事件定级,审定内控办提交的制度办法、内部控制失效的调查情况、解决方案和责任追究建议,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十九)参与农业农村发展与改革重大政策研究以及相关规划编制;研究拟定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与改革政策,负责推进相关政策落实;推进落实农村综合改革相关任务。

(二十)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的概、预、决算和竣工决算的审核。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分工

:党组成员、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薏:党组成员,分管行政股、教科文股、政法股、综合(条法)股、内控(会计)(会计学会)

江:党组成员,分管国库股、政府采购股、农业(乡财);

潘国强:党组成员、国资服务中心主任,分管党的建设(组织、宣传、意识形态)、人秘(信息)(人事管理、干部培训、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工作、机关财务、信访综治、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兼法制审核、普法教育、工青妇、老干)、后勤保障股、经建(资环)股、投资评审股;

智: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分管财政纪检监察工作。

朱加成:二级主任科员,分管债务金融股、资产管理股,负责国资国企管理、招商引资、总部经济和包村帮扶工作,联系信用担保中心;

江和平:财政公共服务中心主任,分管预算股、社会保障股、绩效评价股;

三、内设机构和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及负责人信息

序号

部门

主要职责

依据

联系电话、负责人

办公地址、工作时间

1

人秘股(后勤服务股)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制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有关会议组织、文件收发、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负责信息网络建设与管理;财政宣传、信息发布、档案管理、信访综治、机关财务、机关行政事务;承担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工作目标考核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干部培训规划等工作;承担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铜鼓县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联系电话:0795-8722352

联系人:卢雨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 14:30-18:00

办公地址:铜鼓县城南西路90号

2

预算股(条法税政股、外经股、绩效股)

研究提出全县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预决算;承担县对乡镇转移支付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按管理权限研究审定地方税的特案减免税;承担部门法制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有关税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办理一般增值税“先征后返”的审核、报批、退付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在我县的贷款业务等;负责拟定县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负责组织和指导本级预算部门的绩效目标编制审核工作,依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对资金运行及绩效目标预期实现程度开展跟踪监控管理,逐步建立完善县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体系,负责会同相关业务股室研究确定全年财政资金绩效评价项目,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并出具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组织专家、学者,对单位自评、股室抽评项目的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绩效报告等进行指导,做好预算资金绩效管理结果应用相关工作;负责撰写局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总结,并对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中发现的有关问题,提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意见或建议,负责局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的文书和档案归整工作。负责全县“三公”经费预算额度管理、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因公出国(境)管理、公务采购(政府采购)管理、国内公务外出管理、会议费管理、培训费管理、其他支出管理、系统预警管理、消费评价管理。

铜鼓县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联系电话:0795-8724214

联系人:兰海星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

办公地址:铜鼓县城南西路90号

3

国库股

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执行收支预算,组织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管理县本级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财政统发工资工作等。

铜鼓县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联系电话:0795-8722351

联系人:邹元彪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

办公地址:铜鼓县城南西路90号

4

行政文教股

指导、审核全县行政、政法和教科文事业单位预决算工作;拟定全县行政、政法和教科文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全县行政、政法和教科文事业单位项目申报、资金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全县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承担全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按规定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

铜鼓县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联系电话:0795-8722665

联系人:刘玲

联系电话:0795-8724604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

办公地址:铜鼓县城南西路90号

5

经济建设股

承担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生态环境、商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组织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建设资金的投入使用和跟踪问效;管理粮食企业。

铜鼓县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联系人:曾华明

联系电话:0795-8722372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

办公地址:铜鼓县城南西路90号

6

社会保障股

承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资金管理,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监管工作;负责编制审核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铜鼓县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联系人:刘圆圆

联系电话:0795-8710832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

办公地址:铜鼓县城南西路90号

7

农业股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财政支农政策,研究、提出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相关财政政策,制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负责农口部门的预算和农口(扶贫)资金的管理工作。

铜鼓县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联系人:李恺阳

联系电话:0795-8726998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

办公地址:铜鼓县城南西路90号

8

综合计划股(会计股、内控办)

分析预测全县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有关的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有土地出让金收支预算的编制、执行及相关政策研究;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规章制度;管理全县会计从业资格;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工作。

铜鼓县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联系人:揭芳莉

联系电话:0795-8726616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

办公地址:铜鼓县城南西路90号

9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对国有资产进行产权界定,登记发证及年度审验、统计评价工作,负责查处损害国有权益行为(国资委的资产管理股职能);负责改制单位的人事管理、财务收支预算,测算国资收入任务,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实施经营管理业绩考核,指导、督促国有企业的改革,参与改制企业的资产清理工作,负责编制改制企业的债权清册及清收债权(企业管理股)。

铜鼓县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联系人:张纪春

联系电话:0795-8726616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

办公地址:铜鼓县城南西路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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