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管理公开>政府机构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访问量:

关联稿件:

铜鼓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二)承担保障全县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房屋征收管理及物业管理等工作的责任;承担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定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

(三)统筹协调和监管指导县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和其他授权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组织协调工作。

)贯彻执行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贯彻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的办法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监督管理全县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公路、水路建设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公路、水路重点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拟定全县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公路、水路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定规范全县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工业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指导全县城市建设。贯彻落实全县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全县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

)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拟定全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危房改造和乡村道路建设,指导全县小城镇、村庄基础设施和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全县村镇建设试点工作

)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市政、公路、水路等重点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执行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行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全县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定全县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指导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市政设施、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技术标准及规定。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按照协同高效、指挥顺畅、无缝衔接的要求,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确保防震减灾、抗震救灾的体制机制运行顺畅。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全县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贯彻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组织全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

)负责全县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景观、环境卫生、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供气、供热、便民市场等市政公用事业运营和全县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城市节水工作,参与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推进城市生活减排工作。

十一)负责制定县本级城市道路桥梁、城市排水、城市照明、园林绿化、公园广场、市容环卫环卫一体化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全县地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年度维护计划和运营、维护、管理、考核工作;承接新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和有关重要交通设施的管理、维护和运营。指导和组织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的养护和路政管理,保护路产路权。

十二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责任,监督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负责城市公交、城乡客运、出租汽车市场、汽车维修市场、物流市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的监管工作,维护交通运输行业秩序。

十三)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公路、水路紧急抢修抢险工作。承担全县港口行政、水路运输及港口污染防治工作。

十四)提出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以及投资规模,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审批立项。提出省、市、县三级财政性资金和上级主管部门专项资金的安排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渔业船舶检验的法律法规,对渔

业船舶检验登记及监督管理。

(十六)协助做好邮政管理相关工作,统筹协调本地邮政行业规划与交通运输规划的衔接,促进邮政与交通运输资源整合。承担邮政业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管有关事务性工作,负责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和快递服务末端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维护、运营等具体事项的执行实施,负责邮政业环境污染治理等相关职责。

十七)指导全县并具体负责中心城区历史文化遗存普查和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历史建筑确定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分工

卫: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

主持局全面工作,侧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财务、项目建设工作。

宏: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局长

主持局行政方面工作,侧重机关日常事务管理、安全生产、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工作。

杰: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财务审批、审计、统计、招商引资、社区双联双服务、征补办等工作。

叶晓青: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城区市政、数字城管、运管服、智慧城市、排水防洪、创城等工作。

蔡庆宏: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党建、组织、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统战民族宗教、干部平时考核、驻村等工作。

吴卡辉: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农村公路建设、道路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交通战略保障、交通工程质量监督、交通领域工程招投标、交通工程竣工验收、党管武装等工作,分管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养护、路桥、搬运公司。

胡澍委: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组长

主持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邱昌鑫: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

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面工作,分管违章建筑清理、油烟排放、余土等工作。

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面工作,分管交通行业管理,牵头负责安全生产等工作。

王萍芳:住房保障和城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分管城区污水管网、乡镇污水管网、垃圾填埋场、环保、营商环境(指标体系)、放管服、12345政务服务热线、行政审批改革、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公共服务事项等的受理和办理等工作。

郭晓标: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二级主任科员

分管数字经济、房地产行业监管,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预(现)售审批,商品房销售网签备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房地产开发项目物业查验,监管物业质量保修金、维修基金使用,指导业主委员会成立,负责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等工作,分管测绘站。

卢肇熙: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三级主任科员

分管城区环卫清扫、公厕管理、小广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垃圾分类工作。

卢元美: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四级主任科员

分管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白蚁防治等工作。

陈炳焰:住房保障和城镇建设服务中心高级工程师

分管建筑安全、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城市工程建设和档案管理,建设工程消防审查,城镇以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勘察、设计、咨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核发施工许可证,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审核、验收,工程招投标管理,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及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既有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建筑、装饰装修业管理,建筑、装饰装修和建设监理行业资质和资格管理,碳达峰碳中和、自建房专班等工作,分管科信公司、供水公司。

亮: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七级职员

分管县交通重点项目建设(G354绕城公路、S221项目、通城至铜鼓高速、国防战备公路、路网工程建设)工作。

吴繁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七级职员

分管群众来信来访,依法行政及政法综治、依法治县(法治政府)、扫黑除恶、牵头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范晓峰: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七级职员

分管城区园林绿化、环保工作,分管红杉公司。

俊: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七级职员

分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城乡环卫一体化、县城集贸市场、屠宰场工作。

瑾:住房保障和城镇建设服务中心七级职员

协助朱杰管理征补办日常工作。

徐志刚: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八级职员

分管燃气、路灯等工作。

建:住房保障和城镇建设服务中心八级职员

分管城市高质量发展、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开放型经济、海绵城市、美丽乡镇建设、城建系统统计年报、城市建设项目立项审查、小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专业规划的编制与审查、农村住房及人居生态环境、城镇化发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等工作。

妉:住房保障和城镇建设服务中心八级职员

分管老干、工会、共青团、妇联,政务公开和信息化,机关文秘、考勤、印鉴管理、办公用品采购、来客接待,人事管理、综合考核、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内设机构和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及负责人信息

序号

部门

主要职责

依据

联系电话、负责人

办公地址、工作时间

1

综合股(行政审批股)

负责机关的行政管理,拟定工作计划与相关规章制度并督促执行;负责督促会议议定事项的工作落实;负责机关的文秘工作,起草文件、信息调研,做好打印、收发、登记、传阅、处理、归档等工作,做好会议准备、会议记录;做好值班安排等工作;负责印鉴管理,严格用印登记;负责政务督办件、组织办理有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会提案答复工作;负责机关考勤、办公用品采购、来客接待、公车调配、报刊订阅发放等日常工作;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财务、财产管理;负责建设资金的使用、监督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编制年度收支计划;负责工程建设资金的收支管理和监督;负责局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职称评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党建、党群、纪检、精神文明、宣传、安全保密、意识形态、计划生育、工会、妇委会、包村、党组会议定事项落实等工作;负责所属执法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本局法治宣传、来信来访、综合治理、行政调解等其他工作;负责为服务对象提供政策、法规和业务咨询服务;负责本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公共服务事项等的受理和办理;负责本局行政许可方面的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调研分析行政审批服务管理现状,适时提出审批服务跟踪管理和改进意见;建立健全服务窗口内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联系电话:0795-8722366

负责人:邱亚玲

铜鼓县行政大楼546室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8:30-12:00

14:30-18:00

2

行政执法监督股

负责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行业行政管理各类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行政、推进组织工作;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的督办和考核;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规范性文件拟制定,报备工作;案卷评查和执法报备工作;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联系电话:0795-8711699

负责人:温智峰

铜鼓县行政大楼528室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8:30-12:00

14:30-18:00

3

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股

指导全县建筑、装饰装修(含住宅室内装修)和建设监理行业工作;负责全县建筑、装饰装修(含住宅室内装修)和建设监理行业的各类资质和执(从)业资格管理;负责建筑安全监管、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查处;协调组织建筑业从业队伍及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负责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管理;监督管理城镇以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和施工;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勘察、设计、咨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核发施工许可证;负责历史文化建筑及传统村落保护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负责提供工业民用建筑、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资料审查、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等技术服务保障;负责绿色建筑审查、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等工作;负责建筑物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

负责组织拟订全县城市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有关政策,负责组织全县城市化战略的研究和实施;指导全县城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建系统统计年报工作;负责城市建设项目(权限以内项目)的立项审查、小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参与城建各类专业规划的编制与审查;负责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小城镇、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负责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促进城镇化发展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

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开发项目转让审批,负责房地产中介机构、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等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预(现)售审批、商品房销售网签备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物业查验、物业质量保修金、物业维修基金缴交,监督管理物业质量保修金、物业维修基金使用,指导业主委员会成立;负责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

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联系电话:0795-8722911

负责人:邹燚

铜鼓县行政大楼552室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8:30-12:00

14:30-18:00

4

市容和公用事业管理股

负责全县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制订市容环境卫生行业政策及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划和设施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环卫一体化、垃圾分类、管理维护垃圾压缩中转站工作;研究制定县城户外广告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负责指导、监督、审批,负责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店招、摊点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县城文明施工、余土调剂清运、散装建材运输、洗车场所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许可,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审批;负责燃气行业管理、经营许可;负责县城城市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县城农贸市场的管理;负责县城集贸市场管理及生猪定点屠宰场工作;负责其他相关授权的行政管理权。

负责对全县市政、园林、燃气、污水处理行业,县城市政基础设施(道路、排水、桥涵、路灯照明)维护状况,县城绿化(公园、公共绿化、庭院、生产绿地)的养护情况,燃气规划、建设情况,公厕设施维护管理状况,县城停车场所等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参与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绿化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和验收工作;负责对城区的道路开挖、道路占用、城市污水排入排水管网、砍伐移植树木、占用绿地、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批、验收相关费用征收;配合对全县市政、园林、燃气各单位申请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汇总呈报及其他专项资金情况的编制呈报;负责中心城区并指导县城地下管线管理等工作。

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联系电话:(暂无)

负责人:陈远宗

赣湘边贸大市场二楼中间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8:30-12:00

14:30-18:00

5

公路规划管理股(交通战备安全股)

组织编制全县农村公路发展规划,监督公路、水路运输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的实施;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工程项目的申报、计划下达工作;落实交通运输战备保障措施,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指导城市公交、出租汽车行业、水路运输管理工作;指导城乡客运企业、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客运、货运(危货运输)、港口码头、水路客运、汽车维修行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承担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公路、桥梁的养护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含桥梁),水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申报和计划下达,勘查、设计、施工指导,工程质量监督,验收,以及财政性专项资金安排意见。负责全县邮政管理和健全完善邮政业事业辅助职能工作。

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联系电话:0795-8722256

负责人:丁平、刘伟

铜鼓县行政大楼419室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8:30-12:00  

14:30-18:00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