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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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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铜鼓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tongg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联系(地址:铜鼓县行政综合大楼0229室,邮编:336200,电话:0795-872260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文件要求。同时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截止2022年12月,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主动公开主动公开政策文件、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各类信息共计28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截止2022年12月,我中心未收到过相关申请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铜鼓县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涉及个人隐私、错敏词、赌博暗链、无效的信息进行清理,全面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确保高质量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设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机构,由专人专项负责日常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积极配合政府网站平台建设,以铜鼓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为依托,结合上级文件精神,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将单位的基本情况、工作职责、领导信息、重要活动、工作动态、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等事项,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监督保障

1.加强规范管理。积极主动地履行好法律赋予的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严格规范审批发布程序,按照“谁公开,谁负责,谁保障”的原则,实行流程化运作,逐级审批审核,确保公开内容的安全性、合法性、真实性。

2.严格工作考核。根据《条例》和《2022年铜鼓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实际,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中心年度综合考核内容。严格对照下发考评细则,针对查摆的问题,落实专人维护整改。

3.积极采用社会评议。充分利用政府第三方社会评议机构对我中心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的考核结果,加强政府网站平台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和制度。

4.落实责任追究结果机制。根据上级统一安排,我中心常态化开展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公开信息排查工作,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政务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下一步,我中心将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抓问题整改、抓规范管理、抓常态运行,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见效。

(一)严格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高质量公开,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切实推动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方面取得新突破。

)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进一步增强信息报送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贯彻落实好信息发布和报送的相关制度,及时有效地收集、报送信息,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地公开。及时有效发布重要文件精神的解读,公开我中心各项事务的动态。

)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中心干部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机关事业发展环境。加强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着力提高政务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提高工作透明度、办事效率、管理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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