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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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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2018年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铜鼓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特向社会公布我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我局以铜鼓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辅以“平安铜鼓”微博、“铜鼓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共在铜鼓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工作动态信息108条,发布公安局及特巡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情况10条,通过其它媒体发布信息713条,并按要求发布了《铜鼓县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公安局机构设置信息、县公安局领导信息、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通知公告、防范知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办事指南、新出台的公安便民利民措施等。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一是互联网站公开。通过县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公开发布各类信息108条;通过省公安厅、市公安局互联网站发布工作动态、新举措办法、打击处理等信息13条。二是政务微信、微博公开。通过“平安铜鼓”微博发布信息13条,通过“铜鼓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3条,累计阅读次数135867次,累计阅读人数85479人,被江西公安、宜春公安、宜春政法采用共31篇。三是窗口公开。县公安局在各办证窗口和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印制服务手册、办事指南,利用宣传橱窗、板报等公布辖区治安形势、重点工作、群众常办事项流程等,及时告知群众治安情况、加强防范、方便办事。四是电子触摸屏公开。8个派出所、看守所设立了电子触摸屏,群众可查询办事指南、部门职能、公安法规等内容,努力实现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以监督促规范、规范促公正。五是电视、广播、报刊公开。强化对外宣传,对重要举措、重点工作、重大案件第一时间在相关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报道,尽最大可能使广大群众了解公安工作、理解公安工作、支持公安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收到群众关于要求公开相关信息的申请,也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受理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公开政府信息未涉及收费及减免事项。

  2018年,虽然我局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与县委、县政府要求及广大群众的期待还有较大差距。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中人手不足,二是对已经能够网上办理的事项宣传不够,群众知晓率偏低;自动开发网上办事系统资金投入不足,工作创新有待进一步加强。2019年,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努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铜鼓县公安局

  2019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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