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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7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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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修通从西湖小区后民福路至县中后门连接环城北路公路网的建议”提案一事收悉,现回复如下:

接到提案后,我局领导和技术人员到现场察看,并咨询县规划部门,首先,该路段在县城城区范围内,属城市道路,规划部门已规划该路线,因道路需穿过县中学校区,存在安全隐患,故未实施。建议:如亟待修建该道路,由属地永宁镇花园社区为主体单位,向市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列入新建道路改造计划,进行实施。其次,交通部门目前没有相应支持新建道路政策,暂时无法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项目计划与资金,用以配套道路建设,只能在技术上支持,请予以理解。

感谢您对我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交通局           联系电话:8722256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8716969

附: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附件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委员姓名

通信地址

提案内容

提案编号

承办单位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委员意见:

委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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