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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6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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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城南路增 设人行过街天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已与政府相关部门一起进行现场实地调研,并邀请了相应专家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根据《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要求,建设天桥桥下净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天桥桥下为机动车道时,最小净高为4.5m,行驶电车时,最小净高为5.0m。

2.跨铁路的天桥,其桥下净高应符合现行国标《标准轨距铁路建筑限界》的规定。

3.天桥桥下为非机动车道时,最小净高为3.5m,如有从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内驶出的普通汽车需经桥下非机动车道通行时,其最小净高为4.0m。4.天桥、梯道或坡道下面为人行道时,净高为2.5m,最小净高为2.3m。5.考虑维修或改建道路可能提高路面标高时,其净高应适当提高。根据规范以及县城实际情况,不具备建设人行天桥的原因有3点,1.城南路有架空高压线,二中、四小、青松宾馆、新开小区等人员通行量大的路段等净高、路面宽度均不够,不适合建设天桥;2.同时铜鼓县人流量达不到标准这几处均不适合建设天桥。目前县政府正在统筹推进G354改道温泉,从而减少城南路货车过境带来的安全隐患,届时也将有效缓解城区道路拥堵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单位:铜鼓城管局联系电话:0795-8690791

          铜鼓县交警大队 联系电话:0795-8716096

铜鼓县城市管理局       铜鼓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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