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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6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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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

您提出来的“关于依法处罚饭店收取筷子费、餐具消毒费等强制收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接到政协委员提案后,会同县发改委就“部份餐饮服务单位收取筷子费、餐具消毒费”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规定,明确了餐饮服务单位提供安全、卫生的就餐环境和餐具是其法定义务。从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和卫生的角度出发,餐饮服务单位有责任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餐具,包括免费消毒餐具和有偿使用的一次性消毒餐具。

一次性消毒餐具的生产、运输、储存及消毒等环节均会产生相应的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的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在提供有偿使用的一次性消毒餐具时,必须明确标示价格,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晰了解并自主选择。我局执法人员走访调查了全县30余家餐饮服务单位(如爱饭、小菜一碟、菜根香等),上述餐饮服务单位在店内均配有有偿使用的一次性消毒餐具及免费消毒餐具可供消费者选择,餐饮服务单位提供有偿使用的一次性消毒餐具外包装上、收银台、餐桌、菜单等地方印有有偿使用的提示以及价格标签,并且消费者如果要求经营者提供免费餐具,餐饮店则未收取餐具费用。其中我局走访调查的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免费提供合格的消毒餐具,店内在显著位置张贴了“餐具免费”的告知式样,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的规定。

综上,对于进行了明码标价的“有偿使用的一次性消毒餐具”“纸巾费”等属于餐饮服务单位自主定价的收费范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在走访调查过程,已对相关餐饮服务单位发放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餐饮服务行业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要求所有餐饮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的品名、价格、计价单位或者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价格等情况;如未提供免费餐具,仅提供一次性餐具(含一次性消毒餐具)的,不得强制收费。提供有偿使用的餐巾、选择性餐具等需要收费的,须告知顾客选择权、标明价格和收费标准,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物价牵民生,稳价安民心。在日常监管中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价格市场的监督检查和巡查工作,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餐饮行业经营单位的价格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或者“1234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心!

联系单位:市场监管局          联系电话:8722253

          发改委                        8722804

附: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铜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铜鼓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3    

   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委员提案委员会

附件: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委员姓名

通信地址

提案内容

提案编号

承办单位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委员意见:

委员签名: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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