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村级自治治理效能的三点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县提升村级自治工作的深入思考和宝贵建议!你们提出的建议与铜鼓县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实践方向高度契合,我们深表认同并将积极吸纳落实。经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大力发挥村级党组织作用,画好村民自治的“组织”同心圆”的建议
作为革命老区,铜鼓始终把村级党组织建设作为基层治理现代化的 “根与魂”。在全县层面,我们将推动村级党组织以 “三个聚焦” 激活村民自治效能:聚焦方向引领,依托红色资源禀赋构建“党建 + 自治”制度体系,将党的领导贯穿村民议事决策全流程,通过制定村民自治事项负面清单等,确保自治实践始终与基层治理现代化方向同频;聚焦能力提升,实施村级党组织 “治理赋能计划”,统筹县域资源建立 “部门下沉服务清单”,破解山区村在产业发展、民生服务等领域的自治瓶颈,让党组织成为衔接政府治理与村民自治的关键纽带;聚焦生态培育,健全村民自治典型培育与推广机制,通过设立 “自治创新奖”、搭建全县交流平台,以点上经验带动面上提升,形成党组织引领、群众主体、多元参与的治理生态。
下一步,我们将以制度创新为抓手,把村级党组织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村民自治与基层治理现代化深度融合,为铜鼓高质量发展筑牢基层根基。
二、关于“大力开展村级公众性活动,画好村民自治的“情感”同心圆”的建议
县委政法委作为统筹协调基层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部门,将从三方面发力,把公众性活动打造成基层平安建设与自治融合的重要载体:一是将活动融入平安创建体系,依托红色资源和客家文化,在 “红色情景剧展演”“客家山歌传唱” 等活动中嵌入反电诈、防溺水、禁毒禁赌等法治宣传内容,让群众在参与中提升法治意识,夯实平安铜鼓建设的群众基础。二是发挥政法力量赋能作用,统筹公安、司法等部门专业力量,为村级活动提供安全保障指导和法律支持,比如在 “村晚”“农民运动会” 等大型活动中协助制定安保预案,在典型评选中融入 “见义勇为”“平安社区” 等政法特色奖项,引导群众树立 “办事依法、遇事找法” 的理念。三是推动矛盾化解联动,借助“人民巡回调解团”、“个人调解室”等载体,搭建基层矛盾纠纷 “微调解” 平台,组织政法干警、村法律顾问等优质法律力量下沉参与,助力构建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的治理格局。
下一步,县委政法委将把镇、村级公众性活动作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通过强化统筹协调、整合政法资源,让活动既聚人气又聚民心,既富活力又增平安,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铜鼓、法治铜鼓注入持久动力。
三、关于“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画好村民自治的“利益”同心圆”的建议
铜鼓县山多林密、生态优良,同时红色资源富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具有独特优势。县委政法委将从三方面发力,把集体经济发展成果转化为村民自治的内生动力:一是以平安护航保障集体经济发展,统筹政法各部门力量,为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提供法治护航,严厉打击侵害集体资产、破坏营商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结合全县政法系统改进作风密切警民关系活动,推动干警进网入群,下沉网格数量186个,收集群众反映问题639个,解决问题625个,收集意见建议516条。比如针对山区村依托绿水青山发展的生态旅游、林下经济等项目,提前介入排查化解项目推进中的矛盾纠纷,确保资源开发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进行,让集体经济 “蛋糕” 能安全做大。二是全面完成中心城区第四期“雪亮工程”建设,提高前端视频点位高清化、智能化比例,提升公共区域、重要场所视频监控覆盖率。启动第二期农村“雪亮工程”建设项目,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社会治安防控水平。下一步激活村民自治参与热情,引导村集体将部分收益用于完善村内集体建设、组建治安巡逻队等平安建设项目,使村民切实感受到 “发展成果共享、平安责任共担”,从 “要我参与自治” 转变为“我要参与自治”。三是借治理合力破解集体经济难题,发挥政法委统筹协调作用,联动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在集体经济项目规划、建设等方面形成高效协作机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用地、审批、政策支持等问题,同时依托村级综治中心,将集体经济事务纳入村民议事协商范围,让村民在参与集体经济决策中提升自治能力,以利益共识筑牢基层稳定的 “压舱石”。
下一步,县委政法委将持续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通过强化法治保障、完善村民自治机制,让村民在共享发展红利中主动参与自治,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铜鼓、法治铜鼓奠定坚实基础。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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