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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卫生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卫生工作的部门。根据“以农村卫生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依靠科技与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实施国家卫生法律、法规、政策、组织领导全县卫生工作,促进全县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
根据《铜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鼓县卫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铜府办发[2003]41号)的规定,铜鼓县卫生局行政编制为10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书记1名,爱卫办主任1名(副科级)。股长职数6名。 县卫生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拟定全县卫生事业发展和工作计划制定全县卫生工作和卫生改革的具体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的干部管理、人员调动、老干部、统战、毕业生分配及人才交流等工作以及全县卫生人才资源的开发,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三)制定疾病防治规划,提出防治控制方案,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进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防治各种传染病、地方病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疾病。 (四)制定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区域性规划及业务管理办法,实施行业管理; (五)贯彻党的中医政策,积级发展中医药事业,开展中西医结合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中医医疗、教学、科研工作。 (六)负责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和优生优育工作,防治严重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的疾病;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质量监督和业务指导。 (七)负责医学教育,培养医药卫生人才,对全县医学教育实施业务指导,负责医学继续教育;检查教学质量,督促实施教学计划。 (八)负责全县医药行业学会社团管理,开展医药学术交流;负责红十会工作管理,实施人道主义社会救助工作,制定全县医药卫生科技事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医药卫生科研工作,组织成果鉴定和新技术开发推广使用。 (九)对全县医疗卫生收费标准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县卫生统计与信息工作。 (十)对全县卫生技术人员进行道德教育和卫生执法教育,促进医疗卫生部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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