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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铜鼓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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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要求,本年度报告由宜春市铜鼓生态环境局编制。本年度报告对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方面进行说明,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铜鼓县城南西路177号,邮编:336200,电话:0795-8716970,电子邮箱:tghb111@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把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水平作为推进单位建设的重要工作,自觉将政务公开作为接受社会监督的主渠道,在认识上高度统一,在行动上狠抓落实。全年累计公开信息18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局暂无公众向本部门申请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结合政务公开“五公开”要求,按要求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信息公。是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主要内容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但其中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经法定程序解密并删除涉密内容后,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工作各项流程,落实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今年召开了1场新闻发布会二是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工作,利用双微矩阵持续宣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是创新公开渠道,成立生态环境系统“入企听诉、帮扶宣讲”工作小分队,送法进园区、进企业,现场聆听企业实际问题与困难,切实解决企业反映和存在的问题,跟踪服务。

(五)监督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信息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部分领域信息公开不规范。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工作实际,从便民利民和主动服务的角度出发,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切实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丰富网站和双微信息。一是多渠道提高信息公开力度,在依托传统网站平台基础上,加强微信微博等平台运用,提高信息向更多媒体终端的拓展力度。二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增强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三是继续组织做好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公开意识,推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实际困难,不断提高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在办理2021年度信息公开申请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宜春市铜鼓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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