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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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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铜鼓县公安局信息公开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tonggu.gov.cn/xxgk-show-741133.html)。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鼓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铜鼓县永宁镇城南西路288号

电话:0795-8713383

邮箱:tggabgs@163.com

邮编:3362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铜鼓县公安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铜鼓县公安局实际,不断规范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了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保障了公众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铜鼓县公安局围绕铜鼓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充分依托“铜鼓公安”微信公众号、“平安铜鼓”官方抖音号等平台,通过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警务工作动态、各类预警信息、典型案例信息、便民服务信息等,其中,“江西铜鼓:警察紧急停车、冲向受伤女孩”、“江西铜鼓:‘警’然有序助力乡村振兴”、“被拐32年再相见团员行动助力江西铜鼓一家庭寻亲团圆”等被人民日报、新华社总网、省、市等主流媒体集中报道,有力推动了铜鼓公安工作的公众知晓率,树立了全县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2021年,该局在铜鼓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条,其中信息公开指南1条,决策公开9条(其中工作计划1条,政策解读1条,其他有关文件4条,意见征集及反馈3条),管理和服务公开29条(其中概况信息11条,招聘信息2条,财政预决算6条,专项经费1条,权责清单7条,回应关切2条),执行和结果公开6条(其中工作报告2条,建议提案办理1条,重点工作分解及进展3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3条。该局通过各类媒体加强信息公开共发布信息数789条,其中,在中央级媒体对外发布稿件15篇,省级媒体对外发布稿件246篇;编发铜鼓公安微信公众号信息271期,累计阅读次数1573948次,累计阅读人数1254833人;编发“平安铜鼓”官方抖音号视频74条,获赞8.4万。着力讲好公安“故事”,传播公安正能量。同时,通过警务资讯访问服务中心平台,2021年,警务回访中心累计回访群众13017人,其中,有效回访10943人,电话再次回访的共65个,经单位负责人带领办案民警上门走访后,均表示满意。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铜鼓县公安局根据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受理程序及答复时限,对申请条件、申请内容、申请方式及注意事项等进行了公开,由局办公室统筹办理,由局属相关单位具体承办。属于公开范围的,在规定时间内获取信息后第一时间向申请人公开;不属于公开范围或涉密不能公开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向申请人答复。2021年度共办理网上和线下依申请公开办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铜鼓县公安局进一步加强县政府政务公开平台信息管理工作,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严格落实领导审批制度,严肃审核纪律,严格执行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重发重审,未经审核校对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依法规范保密审批程序,严防泄密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1年,根据县政府政务公开平台栏目调整,及时做好县政府政务公开平台权责清单、户政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治安管理等新增栏目的填充更新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按要求参加了视频培训会,并开展政务公开结对找错工作。同时,围绕“反电诈”、“禁放烟花爆竹”、“双提升”、“我为群众办实事”、“万警千车下基层”等工作加强宣传,扩展宣传载体,扩宽群众了解我县公安工作的政务动态。

(五)监督保障

铜鼓县公安局强化组织领导,规范工作流程,加强绩效考核。明确一名局领导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安排一名人员负责信息的发布、更新和维护等工作,信息发布由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先审核,政工股、办公室做好把关,分管局领导审核把关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同时,通过“12345”热线、警务回访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加强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加强工作督导和推进,自觉接受社会评议,进一步加强互动回应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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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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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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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铜鼓县公安局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但是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部门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对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理解不够透彻,导致政务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有欠缺;二是在政务信息平台公开形式单一,文字性描述为主;三是政策解读有欠缺。

2022年,铜鼓县公安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公安工作实际,重点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重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形式多样化,重点增加政务信息为民服务内容,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在办理2021年度信息公开申请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铜鼓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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