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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铜鼓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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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3〕54号)和《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宜春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宜府办发〔2023〕18号)要求,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修订形成《铜鼓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项调整

(一)新增事项

1.举办高危险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县教育体育局实施;

2.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由县财政局实施;

3.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报建审批,由县国动办实施;

4.在人民防空工程安全使用范围内埋设地下管线或修建地面设施审批,由县国动办实施;

5.“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由县农业农村局实施。

删除事项

1.由人行铜鼓支行实施的银行账户开户许可”;

2.由人行铜鼓支行实施的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

3.由县林业局实施的“人工繁育、出售、利用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许可证核发”。

(三)名称修改事项

将市教体局主管的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四)实施机关调整事项

根据国防动员体制改革情况,所有涉及县人防办实施的事项统一更改为县国动办。

二、行使层级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2023版清单规定的事项行使层级实施行政许可,此前因省直管县改革、事项下放等原因导致行使层级与2023版清单不一致的,以2023版清单为准,并扎实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移交工作,防止出现权力真空、监管漏洞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铜鼓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地区、本系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做好行政许可实施规范认领和办事指南编制工作,严肃清查整治变相许可,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因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导致本系统清单内容调整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报权责清单管理部门备案,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202310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铜鼓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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